1、本市常住户籍居民(青岛市居民)。
2、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3、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注意事项:
青岛不能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需办理港澳通行证的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温馨提示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请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近期正面免冠背景为白色的彩色二寸光面照片两张(照片大小:48×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逗留签注: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4)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青岛电子港澳通行证网上预约地址:
1、提交申请:网上预约申请和现场预约申请
2、数码照相本人数码照片两张
3、采集指纹
4、受理申请
5、缴纳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
6、制作证件
7、发放证件可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或在办理时选择快递服务??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1、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
2、单独签注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往来港澳通行证 100元/证
2、1次签注 20元/人
3、2次签注 40元/人
青岛市出入境管理局
电话:0532-66573250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72号甲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六上午9:0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