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遗失或损毁需要再办理
居民补办材料:迁出人持本人身份证、遗失补发申请
学生补办材料:毕业证、报道证、身份证等
居民补办:
1、先到你原来“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地派出所(也就是你户口想迁去的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提出申请,并领取一张你的户口“未迁入”(也就是未入户)的证明。
2、凭“未入户”证明到原先开迁移证的派出所补开一张。
学生补办:
1、先到原籍派出所(上大学前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
2、持《未落户证明》和毕业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丢失户口迁移证证明》。
3、持学校开具的证明、毕业证、报到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补办一张新的户口迁移证。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五四广场派出所
电话:0532-66575289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办理时限:七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收取《迁移证》工本费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