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青岛二孩办理

[切换城市]
青岛站> 青岛办事指南> 青岛二孩办理> 青岛超生罚款标准信息

青岛超生罚款标准

罚款情况

违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

罚款标准

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应当分别依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基本标准

1、城镇居民以子女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

2、农村居民以子女出生前一年乡(镇)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

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还应当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

1、不符合本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2、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3、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

4、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基本标准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5、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数据参考:2015年青岛市城镇居民可支配年收入4037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16730元。

缴纳滞纳金

1、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但是滞纳金不得超过欠费本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办理指南
最新办理指南数据
办理机构
其他地区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