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办理信息修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4)相关信息变更后的证明(如修改身份证信息需携带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
2.企业办理个人信息修改
(1)参保职工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属单位申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
(3)属录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原始申报资料;
(4)属公安部门变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
(5)修改参保职工视同缴费年限,单位需提供职工档案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企业办理单位信息修改
(1)提供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2)填制《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变更登记。
4.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信息修改
由单位填写在职人员变动表,并携带法定的能够证明其准确信息的,或变化了的最新信息,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修改手续。
1.到街道(镇)保障中心直接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2.街道(镇)保障中心初审无误后,将需要变更的信息及时录入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及变更后的信息上报区(市)经办机构。
3.区(市)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对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市南区
办理机构: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南区办事处
办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楼
办理电话:85971830
邮编:266071
市北区
办理机构: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北区办事处
办理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8号4楼
办理电话:83668991
邮编:26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