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证遗失,提出申请补办,申报材料真实有效(逐页盖公章或骑缝章)并符合相关规定。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出具单位:公安部门 )
2、执业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原件,刊登《护士执业证书》丢失及作废声明的《青岛日报》原件一个月后; (1份 ,出具单位:申请单位 )
3、《山东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表》原件 (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 )
4、持证人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1张。 (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 )
申请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向市行政审批大厅市卫生计生委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核
窗口办理人员审查材料形式、内容。
审批
报审批办负责人审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卫生计生委窗口
发证
申请人带《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到市卫生计生委窗口领取证书
时限:承诺3个工作日内,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卫生计生委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