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未婚证明办理
1、办理人姓名
2、办理人性别
3、出生日期
4、身份证号码
5、户口所在地
6、发证单位(需盖章)
7、发证日期
注意:从2015年9月18日起,青岛市民政部门正式实施《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不再对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用途:
1、办理涉台公证事项可能要用到未婚证明;
2、办理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可能要用到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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