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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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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

英文名:Qingdao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简称:“青农”,“QAU” 所在地:青岛 院校代码:10435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农林类/农业类/考研院校

省属重点建设高校特色工程院校
  •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简章

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35。第六条 学校地址:城阳校区: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蓝谷校区:青岛市即墨区问海路17号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第九条 招生范围: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条 学校简介青岛农业大学是山东省政府举办的公立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首批立项重点建设大学,是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大学。学校位于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青岛,所在城阳区环境宜人,交通发达,是青岛市经济最活跃的地带,具有得天独厚的办学区位优势。学校始建于1951年,建有城阳、平度、莱阳、蓝谷四个校区和胶州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学校总占地面积395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91余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3.99亿元。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价值追求高尚、专业精神执着、作风严谨扎实、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校拥有农、工、理、经、管、文、艺、法等8个学科门类,设有24个教学院部,78个本科专业,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0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833人,获得博士学位1139人。学校拥有双聘院士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才20人、山东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2人、泰山学者系列人才24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1人、山东智库高端人才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山东省优秀教师5人、山东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7人、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60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团队7个。学校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化学学科位居ESI全球排名前1%。水产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含草学)为山东省一流学科。学校建有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研发与培训基地)9个,省部级创新平台(研究中心与基地)27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合作基地23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7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2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的相关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话:0532-58957921。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及时通过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的专设栏目公布。 第十五条 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将大类包含的所有专业作为一个专业,只填写大类名称及其代码,录取专业也按大类名称确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投档成绩、个人新填志愿和专业计划在大类内确定具体专业。第十六条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和考生成绩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第十九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1.按专业(类)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2.按学校(或专业组)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投档成绩高低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出现专业志愿人数多于计划数,且考生投档成绩和志愿顺序均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低顺序满足专业志愿,再相同将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符合调剂志愿录取的随机安排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1.实行综合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综合分数相同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2.实行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二条 英语、日语、朝鲜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高考语种为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具有较好英语水平的学生报考,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第二十三条 资格审查。考生在录取时及入学后均要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多方面的资格审查。凡被检查出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和学校录取通知书为准,并及时通过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的专设栏目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普通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学校公布的学费收费标准为预计平均学年学费,其中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每学期根据学生所修学分数进行结算;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本科学生学费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按学年收取。提前公布的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按山东省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执行。第二十六条 退费方式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奖学金。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以及学校不同等级的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第二十八条 困难学生资助。学校主要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党支部扶持以及社会助学等形式帮扶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及求职择业。 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九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青岛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达到规定标准的颁发相应的辅修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达到中英两校联合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即可获得青岛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不能通过英方英语测试,但修完中方培养方案要求的可获得青岛农业大学相关证书。                                                                     第八章 其它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电话:0532-58957666。2.Email:zsb@qau.edu.cn。3.招生信息网:http://zsw.qau.edu.cn(设有在线咨询)。4.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5.学校网站:http://www.qau.edu.cn。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阅。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相悖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青岛农业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35。第六条  学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第九条  招生范围: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条  办学条件青岛农业大学是山东省政府举办的公办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学校前身莱阳农学院,创建于1951年,2002年入驻青岛市。学校总占地3902亩,校舍建筑面积79万多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242.33万册,电子图书272.53万种,校内教学仪器设备值3.47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9000余人。学科专业。设有21个学院,举办77个本科专业,拥有78个硕士点,涵盖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法学八个学科。现有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品牌、特色及试点专业19个,省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项目获批专业2个,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获批专业3个,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7个,省级立项建设课程49门。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1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65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620人,硕士学位的506人。“千人计划”特聘专家5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1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6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博士生导师24人,山东省重点学科(实验室)首席专家5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综合试验站站长8人,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50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7个,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1个,兽医生物技术科研团队成功入选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教研机构。拥有国家发改委动漫产业核心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科技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动漫创意产业基地人才培养与研发基地、全国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中国农产品流通与经纪研究院暨青岛培训中心、中国鸵鸟疫病防制中心、农用生物药创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研发与培训基地9个,参与建设了国家小麦玉米工程实验室,牵头和参与建设省级协同创新中心5个,拥有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和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研究所43个,中外合作研究机构4个,通过产学研结合建设稳固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70多个,已与美、德、加、英、荷、日、韩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80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合作关系。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的相关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话:0532-86080340。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及时通过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的专设栏目公布。第十五条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五章  录取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和考生成绩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夏季高考文史和理工类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在投档考生中,学校分文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出现志愿计划数不对等、总分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总分高低顺序进行专业投档,再相同将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符合调剂志愿录取的随机安排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美术类各专业执行“专业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山东省内投档考生中,学校分文理根据省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山西、黑龙江、天津、广西、福建各省份投档考生中,学校分省份根据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学校分专业分文理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春季高考各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投档考生中,学校分类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考生在录取时及入学后均要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多方面的资格审查。凡被检查出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和学校录取通知书为准,并及时通过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的专设栏目公布。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提前公布的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按山东省物价局新批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一条 退费方式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以及学校不同等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同类别单项奖学金、毕业生服务西部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等。第二十三条 困难学生资助。学校主要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党支部扶持以及社会助学等形式帮扶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及求职择业。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青岛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达到规定标准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第八章  其它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电话:0532-86080517。2.Email:zsb@qau.edu.cn。3.招生信息网:http://zsw.qau.edu.cn(设有在线咨询)。4.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5.学校网站:http://www.qau.edu.cn。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对以青岛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阅。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相悖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详情
青岛农业大学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2018-06-05
第一章总则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35。第六条 学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第九条 招生范围: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条 办学条件青岛农业大学是山东省政府举办的公办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学校前身莱阳农学院,创建于1951年,2002年入驻青岛市。学校总占地395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86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3.2亿元,校园绿化覆盖率59.7%。学科专业。拥有农、工、理、经、管、文、艺、法等8个学科门类,设有24个教学院部,78个本科专业,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现有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6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7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建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研发与培训基地)9个,省部级创新平台(研究中心与基地)27个,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合作基地17个。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9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88人,获得博士学位658人。学校拥有双聘两院院士2人、美国科学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千人计划”专家4人、“万人计划”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撑计划1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3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8人、山东智库高端人才1人、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创新团队人才培育计划获得者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山东省优秀教师4人、山东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5人。教研机构。拥有国家发改委动漫产业核心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科技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动漫创意产业基地人才培养与研发基地、全国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中国农产品流通与经纪研究院暨青岛培训中心、中国鸵鸟疫病防制中心、农用生物药创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研发与培训基地9个,参与建设了国家小麦玉米工程实验室,牵头和参与建设省级协同创新中心5个,拥有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和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研究所43个,中外合作研究机构4个,通过产学研结合建设稳固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70多个,已与美、德、加、英、荷、日、韩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80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合作关系。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的相关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话:0532-86080340。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及时通过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的专设栏目公布。第十五条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五章 录取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和考生成绩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夏季高考文史和理工类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在投档考生中,学校分文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出现志愿计划数不对等、总分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总分高低顺序进行专业投档,再相同将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符合调剂志愿录取的随机安排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美术类各专业在山东省内投档考生中,学校分文理按照考生综合分数(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综合分数相同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山西、黑龙江、天津、广西、福建各省份投档考生中,学校分省份根据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学校分文理按照考生综合分数(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优先原则录取。综合分数相同的,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春季高考各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进档考生中,学校分类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考生在录取时及入学后均要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多方面的资格审查。凡被检查出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和学校录取通知书为准,并及时通过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的专设栏目公布。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提前公布的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按山东省物价局新批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一条 退费方式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以及学校不同等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同类别单项奖学金、毕业生服务西部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等。第二十三条 困难学生资助。学校主要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党支部扶持以及社会助学等形式帮扶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及求职择业。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青岛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达到规定标准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第八章 其它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电话:0532-86080517。2.Email:zsb@qau.edu.cn。3.招生信息网:http://zsw.qau.edu.cn(设有在线咨询)。4.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5.学校网站:http://www.qau.edu.cn。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对以青岛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阅。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相悖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详情
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35。第六条 学校地址:城阳校区: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蓝谷校区: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问海路17号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第九条 招生范围: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条 办学条件青岛农业大学是山东省政府举办的公立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首批立项重点建设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大学和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大学。学校位于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青岛,所在城阳区环境宜人,交通发达,是青岛市经济最活跃的地带,具有得天独厚的办学区位优势。学校前身莱阳农学院,创建于1951年,2002年入驻青岛市。学校总占地395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89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3.34亿元,校园绿化覆盖率59.7%。学科专业。拥有农、工、理、经、管、文、艺、法等8个学科门类,设有24个教学院部,78个本科专业,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学校有8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8个学科入选软科2018“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50%,水产学科为山东省一流学科。有山东省重点实验室6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7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2个。建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研发与培训基地)9个,省部级创新平台(研究中心与基地)2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合作基地18个。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5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2人,硕士生导师545人,获得博士学位822人。学校拥有双聘两院院士4人、美国科学院院士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千人计划”专家4人、国家“万人计划”专家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撑计划1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才19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1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1人、山东智库高端人才3人、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创新团队人才培育计划带头人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山东省优秀教师4人、山东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7人、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60人。科技创新:学校坚持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需求设立研究课题,面向生产实际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1978年以来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科技进步奖等国家级重要奖励11项。20世纪70—90年代,连续首创全国北方小麦、夏玉米、旱地小麦大面积亩产超千斤栽培理论与技术,夏花生大面积超800斤栽培理论与技术,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粮食和油料作物增产、促进畜牧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新世纪以来,在作物育种领域、生物农药领域、动物繁育领域、根茎类作物生产装备与种业生产装备研究领域、动漫艺术等领域取得辉煌成就。“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级课题518项,省部级课题901项,科研经费达99744万元;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10个,审定动植物新品种34个,登记国家非主要农作物品种31个,授权国家发明专利763件,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部级以上奖励74项。“十二五”以来,70余项技术和品种被山东省和青岛市确定为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42项科技成果向企业转让,累积成果转让资金达2091多万元, 近三年发表论文在“自然指数上升之星”排行榜中FC增长幅度达226.2%,全球机构排第147位,全球高校排第124位。近十年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均保持在ESI全球前1%。 学校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先进单位。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的相关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话:0532-86080340。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及时通过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的专设栏目公布。第十五条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五章 录取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和考生成绩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普通文理类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在投档考生中,学校分文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出现志愿计划数不对等、总分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总分高低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再相同将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符合调剂志愿录取的随机安排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本科提前批“公费农科生”(省内)。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定向就业市)顺序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专业志愿清”。艺术类专业:实行综合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分文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综合分数相同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实行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按省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遵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考生在录取时及入学后均要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多方面的资格审查。凡被检查出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和学校录取通知书为准,并及时通过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的专设栏目公布。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提前公布的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按山东省物价局新批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一条 退费方式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以及学校不同等级的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毕业生服务西部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等。第二十三条 困难学生资助。学校主要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党支部扶持以及社会助学等形式帮扶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及求职择业。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青岛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达到规定标准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第八章 其它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电话:0532-86080517。2.Email:zsb@qau.edu.cn。3.招生信息网:http://zsw.qau.edu.cn(设有在线咨询)。4.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5.学校网站:http://www.qau.edu.cn。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阅。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相悖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详情
青岛农业大学回应:马科专业不是贵族专业2012-05-09
  新华网记者 姜春媛   有媒体报道,青岛农业大学开设“马科学专业方向”一年来,已有不少俱乐部、马场前来“预定”学生。有网友提出疑问,这个专业是为农业服务还是为时下流行的马术运动服务?学生是否需要购买马匹及相关装备?学费是不是很高?7日上午,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副院长潘庆杰教授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马科”学专业主要是为马术运动服务,为相关产业培养急需人才,但并不要求学生拥有自己的马匹及相关装备,不会成为所谓“贵族专业”。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请问“马科学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是偏重于体育娱乐,还是农业生产?社会需求有多大?   潘庆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休闲娱乐为主的马术运动兴起。据统计,有一定规模的马术俱乐部已达500余家,全国有近30万名马术运动爱好者。马产业的发展使得相关人才供不应求。骑师、蹄铁师、驯马师、营养师、马兽医、马房管理等专业技术人才缺口达5000多人。   相比之下,我国与马相关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教育处于相对落后局面,相关专业技能训练主要集中在马术短期培训上,由于缺乏师资、规范和设施,效果有限,许多马场或马术俱乐部不得不高薪聘请国外专家。   近年来,全国一些高等院校相继开设了社会体育和生产管理方面的马科专业。青岛农业大学马科学专业方向主要涉及体育娱乐方面,为马术运动服务,为相关产业培养急需人才,不是以农业生产为主。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目前这个专业的学生有多少人?就业方向是什么?   潘庆杰:从世界范围来看,马匹饲养、马术运动、马科学教学与科研一直没有停止过。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马科学是一门重要专业和独立学科。青岛农业大学马科学专业方向是“动物科学专业”(本科)下设立的专业方向,学制是四年制,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文凭。自成立以来,2010、2011两个年级(2个班)共有54名学生,学生主要是来自生物大类,而非体育类考生。   本专业方向学生主要学习动物生产与管理、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着重进行马匹生产、马营养、马兽医、马术等方面的基础训练。学生就业方向主要是国内各级马术队、马术俱乐部、马场、生态旅游观光企业、产品加工企业及相关的农业、畜牧、体育管理部门。   潘庆杰:《第一回应》栏目记者:有网友担心这一专业的学习和实践费用很高,甚至成为“贵族专业”。请问学生需要自己购买马匹吗?   潘庆杰:青岛马术学会给予这个专业大力支持和协助,几家俱乐部免费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到学校开展马术与马文化活动。这个专业方向的学费目前跟学校“动物科学专业”是一样的,并不要求学生拥有自己的马匹及相关的装备,学生没有更多负担,不会成为所谓“贵族专业”。 详情
青岛农业大学2012年计划招生6960人2012-06-07
  日前,青岛农业大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计划确定。学校的67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安排普通本专科事业计划6960人,其中本科6660人,专科300人。与去年相比,专科事业计划减少,本科事业计划适度增加。   本科招生专业增加3个,为填报学校志愿的考生提供了新的专业选择空间。新增的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市场营销、文秘教育专业,拟安排招生计划210人。农村区域发展专业新增合作金融、合作营销两个方向。   专科一批和二批合并为专科批。学校的普通专科和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同在专科批录取,分别设立不同的院校代码,以便考生志愿填报更有针对性。   大类划分及专业确定方式有调整。制药工程大类包含专业由5个调整为6个,食品质量与安全大类包含专业由3个调整为4个。新增园林大类,包含园林、风景园林、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3个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大类今年不实行大类招生。生物技术大类新生第一学年末确定具体专业,其它大类新生入学后确定具体专业。其中,土木工程大类选择建筑学专业和园林大类选择风景园林专业的新生,均须加试绘画基础。 详情
青岛农业大学200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2008-04-23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农业大学200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 学校代码:10435第五条 学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邮编:266109第六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第七条 招生范围:全国28个省(市、区)(详见计划表)。第八条 招生批次及类别:艺术本科一批,文史、理工本科二批和专科一批,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一批。第九条 基本情况:1、办学历史:青岛农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历经莱阳农业学校、莱阳农学院、莱阳农业大学、恢复莱阳农学院等变迁。2000年开始创建青岛校区,办学主体移至青岛,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青岛农业大学”。 2、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3423.5亩,校舍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校内教学仪器设备值1.4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61万册,电子图书91万册。3、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65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166人,副高级职称的404人,博士学位的239人,硕士学位的613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山东省教学名师4人,博士生导师21人。4、学科情况:学校现有学科涵盖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六大学科,现举办53个本科专业,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泰山学者”岗位,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2个研究所。5、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广、综合素质高、适应性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信息发布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校园网等规定途径公布并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第十四条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第十五条 部分专业按大类报考:考生填报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时,应将大类包含的所有专业作为一个专业,只填写被指定为大类名称的专业及其代码,录取专业也按大类名称确定。按大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第一学年统一学习所在大类的基础课程,学年末学校根据学生学年考核成绩、个人志愿和专业计划在大类内确定具体专业。第十六条 签订协议:填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外包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学校联系咨询签订协议,不签协议不予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文史和理工类: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可尽量安排到与考生志愿相近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对保留“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的省份,我校不予执行。对填报外语专业的考生实行英语限分政策,具体分数根据投档情况确定;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对填报信息与计算科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类专业的考生实行数学限分政策,具体分数根据投档情况确定。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九条 美术类:在投档考生中,根据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生在专业考试中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的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统计总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资格审查:考生在录取时及入学后均要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多方面的资格审查。凡被检查出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第二十三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奖助措施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1、综合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毕业生服务西部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助学金等,最高奖励金额每年可逾万元。此外,未受纪律处分的农科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还可享受每月35元的专业奖学金。2、新生奖学金:凡被学校录取的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第一志愿优秀本科生,入学经复查合格后,山东省考生成绩超过当地军检线50分的奖励5000元,超过80分的奖励10000元,其它省(市、区)按上述规定奖励前两名考生。第二十五条 困难学生资助:学校主要通过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党支部扶持以及社会助学等形式帮扶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学历证书第二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青岛农业大学具印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章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方式1、电话:0532-86080517、860800552、Email:zsb@qau.edu.cn3、招生信息网:http://zsw.lnxgb.com4、校园网:http://www.qau.edu.cn5、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  第十一章 其它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普通高考招生。对以青岛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相悖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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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青岛农业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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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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