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青岛大学

[切换城市]
青岛站> 青岛教育> 青岛大学> 青岛滨海学院信息

青岛滨海学院

英文名:Qingdao Binhai University 简称:“滨海学院” 所在地:青岛 院校代码:10868 类型:综合类

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省特色名校工程
  •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简章

青岛滨海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第三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青岛滨海学院2、学校代码:108683、学校地址:中国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4、邮政编码:2665555、办学体制和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6、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7、办学理念:办学宗旨:以兴教育才为己任,以利民报国为目的。育人理念:要学做事,先学做人;人人有才,人人成才。8、办学条件:学校位于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中心,山海相间,气候宜人,空气清新,宜学宜居。学校占地1200余亩,建筑总面积8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5亿元;已建图书馆3座,纸质藏书206万余册,电子图书140余万种(16TB),阅览室座位5132个;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座位17873个;有200人以上座位学术报告厅6个和1600座的礼堂1个;建有13个实验(实践)教学中心,10个校企一体化校内实习基地和132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有1.35万平方米的母婴护理实训中心、4.3万平方米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管理专业实训基地—珠山大饭店、青岛市建设标准最高的实验室——精准医学与保健研究中心;总投资30亿元、占地226亩的三甲标准青岛军民融合医院(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已试营开诊;建有综合运动场2个,篮球场15个,网球场3个,排球场8个,羽毛球场12个,室内体育馆1个,25m×50m泳池游泳馆1个,形体训练厅1个;学校综合实训基地——1.4万平方米的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内设陶瓷馆、中外油画馆、中国字画及根雕馆、科技馆、校史馆、教育史馆、宇宙馆、世界动物标本馆、海洋馆,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校内建有四个人工湖,春来垂柳绕湖,夏来荷花满塘,秋来丹桂飘香,冬来冰瀑悬挂,校园风景如画。 9、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643人,专任教师1253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者1029人,教授108人、副教授404人,教师硕博比例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2.12%。另有兼职教师30余人,美、澳、英、意、法、西、俄、韩、日、阿根廷等国家外籍教师15人。10、院部设置:学校设有文理基础学院、大专文理基础学院、国际合作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商学院、酒店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部、医学院、思政部13个院部。共开设48个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其中省级特色专业5个,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6个,市校共建专业5个,市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精品课程21门。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外籍留学生54人。11、办学历程、特色与成就     青岛滨海学院2005年成为山东省首批民办本科院校,2009年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权。建校来,坚持锤炼办学特色,取得优异办学成就。 (1)秉承先进理念,办学成果丰硕    学校坚持“以兴教育才为己任,以利民报国为目的”的办学宗旨,着力实现“培养明德、践行、善事、创新之现代公民”的育人目标,把以德立校、立德树人作为治校办学根本,《青岛滨海学院以德立校经验与启示》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广泛宣传报道;学校是山东省民办高校德育研究基地,全国德育先进典型,2003年被山东省高校工委评为山东省文明校园;2004年被山东省高校工委评为德育优秀高校;2013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定为山东省民办高等教育本科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被教育部定为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高校;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本科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2017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高校;2019年和青岛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坚持质量为本,促进优质就业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与特色发展,1999年实行学分制,2000年创立学分学绩制,让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及学习时间,修满规定学分学绩可提前毕业。对学生学术探究、社团活动给予充分自由发展空间。着力打造了机电、土木、广电、医护、电商、旅游、动漫、学前教育等专业“学研产”教学实体,通过“做中学、学中做”,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注重通识教育,强化人文基础、普通话演讲训练、办公自动化、外语听说等公共技能训练,充分发挥学校全国英语四六级、专业英语四八级、专业日语四八级、HSK中国汉语水平、国家普通话推广、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平台作用,校内直接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突出多能与综合的素质培养。发挥青岛知名企业云集、人才需求旺盛优势,实现毕业生优质就业。截止2020年,学校已累计向社会输送10万余名合格毕业生,毕业生普遍受到好评,涌现出大批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创业明星。2015年度被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3)优化奖贷勤助体系,奖助精准覆盖面广学校学生除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外,还自设了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总额已达1亿元,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学校还建立了校企合作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基金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多元筹资和扶持渠道,扩大了惠及学生的覆盖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校制定了日常考核、消费考核、民主推荐、民主监督、综合评审等多重推选措施,形成了科学严密的奖、助、免、贷资助选拔机制,保障了奖励资助精准度。2019年度,各级各类奖贷助勤减免惠及学生7939人次,占全校学生总数的39.7%,资助总金额达4147.6084万元。学校是山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4)志存高远追求卓越,矢志创建百年名校青岛滨海学院以“创民办清华”为蓝图,确立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至2022年建校30周年,综合实力在省内本科院校中达到中等以上水平,成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和全国民办高校名校;第二步,至2042年建校50周年,成为国内一流名牌民办大学和全国知名高校;第三步,成为中国“民办清华”,以坚实步伐向百年名校迈进。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科学制定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依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政策,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九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请查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第五章 录取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20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其相关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收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5.美术类专业录取要求:山东省美术类本科、专科专业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按综合分投档并择优录取。外省美术类本科专业严格执行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6.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学校无任何自主加分政策。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本科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科护理、助产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第十三条 本科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限英语语种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及格(如满分150分须90分)以上,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奖助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自2016年起我校实行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详情参见《青岛滨海学院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根据此收费管理办法折算后的年学费标准为: 本科专业19800-21800元,专科专业年学费标准为:8800元-11000元。学校住宿费标准:1200元-2800元/年。第十七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字〔2018〕98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分制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财函〔2019〕19 号)、《青岛滨海学院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修订)》(青滨发〔2019〕29号)中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救助等有关情况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等,平均获得比例为40.67%。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3、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校允许特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休学打工,休学时间最长两年,学校予以保留学籍。4、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第十九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组织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根据学校专业调整办法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在弹性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认可的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2—86728687,83150103,83150104, 86729038纪检监督电话:0532—83150198传真:0532-86728555网址:http://zsbgs.qdbhu.edu.cn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滨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青岛滨海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青岛滨海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第三条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简介1、学校名称:青岛滨海学院2、学校代码:108683、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西路425号4、邮政编码:2665555、办学体制和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6、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7、办学理念:办学宗旨:以兴教育才为己任,以利民报国为目的。育人理念:要学做事,先学做人;人人有才,人人成才。8、办学条件:学校位于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中国东部沿海经济中心——青岛市新区中心。学校规划占地1200多亩,总面积5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9亿元;已建图书馆2座,纸质藏书187万册,电子图书140余万种,阅览室座位5132个;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座位17873个;有实验(实践)教学中心13个,校企一体化校内实习基地10个。9、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273人,专任教师978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者763人,教授87人、副教授294人,教师硕博比例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8.02%。另有兼职教师30余人,美、澳、英、意、法、西、俄、韩、日、阿根廷等国家外籍教师17人。10、院部设置:学校下设文理基础学院、大专文理基础学院、国际合作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商学院、酒店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部、医学院、思政部等13个院部。共开设41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其中省级特色专业5个,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6个,青岛市重点建设专业4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11、办学历程、特色与成就:青岛滨海学院始建于1992年, 2005年升格为山东省首批民办本科院校,2009年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权。25年办学,坚持锤炼特色,取得多方面成果:(1)创新落实先进理念,催生丰硕办学成果学校坚持“要学做事,先学做人”,“人人有才,人人成才”育人理念,坚持质量立校,1999年实行学分制,2000年创立学分学绩制,让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及学习时间,修满规定学分和学绩分可提前毕业。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对学生学术探究、社团活动给予充分自由发展空间。基于教育规律的遵守,使学校办学赢得多方肯定:学校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中国青少年美育协会活动基地、山东省民办高校德育研究基地;2003年被山东省高校工委评为山东省文明校园、2004年被山东省高校工委评为德育优秀高校;2013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应用科技大学战略研究改革试点院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2)育人“应用、综合”并重,造就学子优质就业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明德、践行、善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满足生产、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立德树人”,“以德立校经验与启示”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予以宣介;着力打造了机电、土木、广电、医护、电商、旅游、动漫、学前教育等专业“学产研”教学实体,通过“做中学、学中做”,突出“适用”型人才培养;注重通识教育,强化人文基础、普通话演讲训练、办公自动化、外语听说等公共技能训练,充分发挥学校全国英语四六级、专业英语四八级、专业日语四八级、HSK中国汉语水平、国家普通话推广、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平台作用,校内直接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突出“多能与综合的素质培养”。对路的人才培养,对接青岛知名企业云集、人才需求旺盛优势,实现毕业生优质就业。截止2016年,学校累计已向社会输送近8万名合格毕业生,毕业生普遍受到好评,并涌现出大批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创业明星。在2009年青岛市政府首次评选十佳大学生创业明星中,滨海学院就有3名学生当选。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本科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3)构建完备资助体系,资助精准覆盖面广根据学校政策,在校学生除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信用助学贷款外,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不断发展(目前基金总额9000多万元),通过自设奖学金、助学金等方式,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贫困生;学校还有校企合作奖学金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多元筹资和扶持渠道,扩大了惠及学生的覆盖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学校实际,形成科学严密的奖、助、免、贷资助选拔机制,保障了奖励资助精准度。2016年度,青岛滨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新突破,受奖助学生6182人次,占全校学生的35.4%,奖助总金额达2541.03万元。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四章  招生及录取第七条学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科学制定2017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依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政策,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九条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请查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第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17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浙江省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第十一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第十二条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第十三条美术类考生在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者,可填报我校的本、专科(高职)美术类专业志愿;录取时,美术类本、专科专业执行各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第十四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本科护理学、专科护理、助产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第十五条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限英语语种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及格(如满分150分须90分)以上,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第十六条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第十七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等。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奖助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自2016年起我校实行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详情参见《青岛滨海学院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根据此收费管理办法折算后的年学费标准为: 本科专业15800-19800元,专科专业年学费标准为:8800元-9900元。学校住宿费标准:900元-1500元/年。第十九条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救助等有关情况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等,平均获得比例为30%左右。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  3、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校允许特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休学打工,休学时间最长两年,学校予以保留学籍。4、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六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在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三条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和学绩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其 它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2—86728687,83150103,83150104,86728972,86729038纪检监督电话:0532—83150198传真:0532-86728555,86728000网址:http://zsbgs.qdbhu.edu.cn第二十五条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滨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青岛滨海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青岛滨海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5
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第三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简介1、学校名称:青岛滨海学院2、学校代码:108683、学校地址:中国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4、邮政编码:2665555、办学体制和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6、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7、办学宗旨:以兴教育才为己任,以利民报国为目的。育人理念:要学做事,先学做人;人人有才,人人成才。8、办学条件:学校位于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中心,山海相间,气候宜人,空气清新,宜学宜居。学校占地1200余亩,建有69栋楼的功能楼群,建筑总面积7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5亿元;已建图书馆3座,纸质藏书191.2万册,电子图书140万册,阅览室座位5132个;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座位17873个;有200人以上座位学术报告厅6个和1600座的礼堂1个;建有13个实验(实践)教学中心,10个校企一体化实体校内实习基地和132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有1.35万平方米的母婴护理实训中心、4.3万平方米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珠山大饭店)、青岛市建设标准最高的实验室—精准医学与保健研究中心;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占地230亩的校附三甲综合医院已开工在建;建有室内体育馆、游泳馆、形体训练厅;学校综合实训基地—1.4万平方米的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内设陶瓷馆、中外油画馆、中国字画及根雕馆、科技馆、校史馆、教育史馆、宇宙馆、世界动物标本馆、海洋馆,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科普教育基地;校内建有四个人工湖,春来垂柳绕湖,夏来荷花满塘,秋来丹桂飘香,冬来冰瀑悬挂,校园风景如画。9、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377人,专任教师1031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者825人,教授95人、副教授309人,教师硕博比例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02%。另有兼职教师30余人,美、澳、英、意、法、西、俄、韩、日、阿根廷等国家外籍教师14人。10、院部设置:学校设有文理基础学院、大专文理基础学院、国际合作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商学院、酒店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部、医学院、思政部等13个院部。共开设44个本科专业、35个专科专业,其中省级特色专业5个,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6个,市校共建专业6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其中外籍留学生100多人。11、办学历程、特色与成就青岛滨海学院始建于1992年,2005年成为山东省首批民办本科院校,2009年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被确立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建校26年来,坚持锤炼办学特色,取得优异办学成就。(1)秉承先进理念,办学成果丰硕学校坚持“以兴教育才为己任,以利民报国为目的”办学宗旨,着力实现“培养明德、践行、善事、创新之现代公民”的育人目标,把以德立校、立德树人作为治校办学根本,《青岛滨海学院以德立校经验与启示》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广泛宣传报道;学校是山东省民办高校德育研究基地,全国德育先进典型,2003年被山东省高校工委评为山东省文明校园;2004年被山东省高校工委评为德育优秀高校;2013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定为山东省民办高等教育本科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被教育部定为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高校;2014年被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确定为山东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高校;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本科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2)坚持质量为本,促进优质就业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与特色发展,1999年实行学分制,2000年实行学分学绩制,让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及学习时间,修满规定学分学绩可提前毕业。高度重视学生修行教育,对学生学术探究、社团活动给予充分自由发展空间。着力打造了机电、土木、广电、医护、电商、旅游、动漫、学前教育等专业“学研产”教学实体,通过“做中学、学中做”,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注重通识教育,强化人文基础、普通话演讲训练、办公自动化、外语听说等公共技能训练,充分发挥学校全国英语四六级、专业英语四八级、专业日语四八级、HSK中国汉语水平、国家普通话推广、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平台作用,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突出多能与综合的素质培养。发挥青岛知名企业云集、人才需求旺盛优势,实现毕业生优质就业。截止2018年,学校已累计向社会输送近9.5万名合格毕业生,毕业生普遍受到好评,涌现出大批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创业明星。仅在2009年青岛市政府首次评选十佳大学生创业明星中,滨海学院就有3名学生当选。2015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本科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3)优化奖贷勤助体系,奖助精准覆盖面广学校学生除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外,还自设了奖学金、助学金等,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总额已近1亿元,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贫困生;学校还建立了校企合作奖学金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多元筹资和扶持渠道,扩大了惠及学生的覆盖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校制定了日常考核、消费考核、民主推荐、民主监督、综合评审等多重推选措施,形成了科学严密的奖、助、免、贷资助选拔机制,保障了奖励资助精准度。2017年,学校受奖助学生达6280人次,占全校学生的36.2%,奖助总金额达3344万元。(4)志存高远追求卓越,矢志创建百年名校青岛滨海学院以“创民办清华”为蓝图,确立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至2022年建校30周年,综合实力在省内本科院校中达到中等以上水平,成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和全国民办高校名校;第二步,至2042年建校50周年,成为国内一流名牌民办大学和全国知名高校;第三步,成为中国“民办清华”,以坚实步伐向百年名校迈进。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四章 招生及录取第七条 学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科学制定2018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依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政策,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九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请查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18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浙江省按照《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第十一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第十二条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第十三条美术类考生在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者,可填报我校的本、专科(高职)美术类专业志愿。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批本科、专科专业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录取;综合分数优先。外省美术类本科、专科专业严格执行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第十四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本科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科护理、助产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第十五条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限英语语种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及格(如满分150分须90分)以上,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第十六条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第十七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等。   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奖助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自2016年起我校实行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详情参见《青岛滨海学院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根据此收费管理办法折算后的年学费标准为: 本科专业15800-19800元,专科专业年学费标准为:8800元-9900元。学校住宿费标准:900元-1500元/年。第十九条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救助等有关情况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等,平均获得比例为30%左右。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3、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校允许特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休学打工,休学时间最长两年,学校予以保留学籍。4、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六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在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三条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和学绩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其它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2—86728687,83150103,83150104,86728972,86729038纪检监督电话:0532—83150198传真:0532-86728555,86728000网址:http://zsbgs.qdbhu.edu.cn第二十五条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滨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青岛滨海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青岛滨海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第三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青岛滨海学院2、学校代码:108683、学校地址:中国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4、邮政编码:2665555、办学体制和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6、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7、办学理念:办学宗旨:以兴教育才为己任,以利民报国为目的。育人理念:要学做事,先学做人;人人有才,人人成才。办学条件:学校位于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中心,山海相间,气候宜人,空气清新,宜学宜居。学校占地1200余亩,建有69栋大楼的功能楼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7亿元;已建图书馆3座,纸质藏书198.95万册,电子图书140余万册(16TB),阅览室座位5132个;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座位17873个;有200人以上座位学术报告厅6个和1600座的礼堂1个;建有13个实验(实践)教学中心,10个校企一体化实体校内实习基地和132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有1.35万平方米的母婴护理实训中心、4.3万平方米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管理专业实训基地—珠山大饭店、青岛市建设标准最高的实验室——精准医学与保健研究中心;总投资28.6亿元、占地226亩的三甲标准青岛军民融合医院(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将于2020年3月试运行;总投资6亿元、占地300余亩大珠山校区正式开工建设;;建有综合运动场2个,篮球场15个,网球场3个,排球场8个,羽毛球场12个,室内体育馆1个,25m×50m泳池游泳馆1个,形体训练厅1个;学校综合实训基地—1.4万平方米的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内设陶瓷馆、中外油画馆、中国字画及根雕馆、科技馆、校史馆、教育史馆、宇宙馆、世界动物标本馆、海洋馆,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科普教育基地;校内建有四个人工湖,春来垂柳绕湖,夏来荷花满塘,秋来丹桂飘香,冬来冰瀑悬挂,校园风景如画。9、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497人,专任教师1142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者924人,教授99人、副教授329人,教师硕博比例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91%。另有兼职教师30余人,美、澳、英、意、法、西、俄、韩、日、阿根廷等国家外籍教师16人。10、院部设置:学校设有文理基础学院、大专文理基础学院、国际合作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商学院、酒店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部、医学院、思政部13个院部。共开设46个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其中省级特色专业5个,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6个,市校共建专业5个,市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精品课程21门。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其中外籍留学生100多人。办学历程、特色与成就    青岛滨海学院始建于1992年,2005年成为山东省首批民办本科院校,2009年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权。建校27年来,坚持锤炼办学特色,取得优异办学成就。    (1)秉承先进理念,办学成果丰硕     学校坚持“以兴教育才为己任,以利民报国为目的”办学宗旨,着力实现“培养明德、践行、善事、创新之现代公民”的育人目标,把以德立校、立德树人作为治校办学根本,《青岛滨海学院以德立校经验与启示》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广泛宣传报道;学校是山东省民办高校德育研究基地,全国德育先进典型,2003年被山东省高校工委评为山东省文明校园;2004年被山东省高校工委评为德育优秀高校;2013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定为山东省民办高等教育本科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被教育部定为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高校;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本科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2017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高校。   (2)坚持质量为本,促进优质就业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与特色发展,1999年实行学分制,2000年创立学分学绩制,让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及学习时间,修满规定学分学绩可提前毕业。高度重视学生修行教育,对学生学术探究、社团活动给予充分自由发展空间。着力打造了机电、土木、广电、医护、电商、旅游、动漫、学前教育等专业“学研产”教学实体,通过“做中学、学中做”,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注重通识教育,强化人文基础、普通话演讲训练、办公自动化、外语听说等公共技能训练,充分发挥学校全国英语四六级、专业英语四八级、专业日语四八级、HSK中国汉语水平、国家普通话推广、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平台作用,校内直接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突出多能与综合的素质培养。发挥青岛知名企业云集、人才需求旺盛优势,实现毕业生优质就业。截止2019年,学校已累计向社会输送9.5万余名合格毕业生,毕业生普遍受到好评,涌现出大批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创业明星。仅在2009年青岛市政府首次评选十佳大学生创业明星中,滨海学院就有3名学生当选。2015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本科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3)优化奖贷勤助体系,奖助精准覆盖面广    学校学生除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外,还自设了奖学金、助学金等,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总额已达1亿元,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贫困生;学校还建立了校企合作奖学金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多元筹资和扶持渠道,扩大了惠及学生的覆盖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校制定了日常考核、消费考核、民主推荐、民主监督、综合评审等多重推选措施,形成了科学严密的奖、助、免、贷资助选拔机制,保障了奖励资助精准度。2018年,学校奖助勤贷补免学生达7801人次,占全校学生的40.67%,奖助总金额达3263.56万元。学校是山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科学制定2019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依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政策,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第九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请查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19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浙江省按照《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第十一条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第十二条 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美术类考生在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者,可填报我校的本、专科(高职)美术类专业志愿。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批本科、专科专业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学校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外省美术类本科、专科专业严格执行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本科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科护理、助产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第十五条 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限英语语种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及格(如满分150分须90分)以上,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第十六条 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等。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奖助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自2016年起我校实行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详情参见《青岛滨海学院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根据此收费管理办法折算后的年学费标准为: 本科专业16800-21800元,专科专业年学费标准为:8800元-11000元。学校住宿费标准:1200元-2800元/年。第十九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救助等有关情况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等,平均获得比例为40.67%。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3、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校允许特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休学打工,休学时间最长两年,学校予以保留学籍。4、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在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三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和学绩分,颁发教育部认可的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2—86728687,83150103,83150104, 86729038纪检监督电话:0532—83150198传真:0532-86728555网址:http://zsbgs.qdbhu.edu.cn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滨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青岛滨海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青岛滨海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30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院名称:青岛滨海学院学院代码:10868学院地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西路425号邮政编码:266555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学院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条件:校园占地1000余亩,总面积达42万平米。学院建有两个图书馆,藏书110余万册,阅览室座位3200多个。建有两个大型汽车、数控实训基地,及金属加工、会计电算化、计算机软硬件维修等各种实验、实训室(厂)62个,在校外各大、中型企业建有实习基地45个,有1600座的学院礼堂和4个学术报告厅,有大学生活动中心、校园网、标准化人造草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网球场、形体训练房、游泳馆、体育馆、艺术博物馆等。师资队伍:教职工1100多人,专任教师822人,其中,中、高级职称者占教师总数67.4%以上,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者285名,双师型教师148人。此外,还有来自日、韩、美、英、德、澳、俄、加拿大等国家的专职外籍教师36名。办学理念:学院以“开拓、勤奋、坦诚、务实”为校训,以“自立、自强、自尊、自爱”为校魂,以“人人有才,人人成才”为办学理念,以“要学做事,先学做人”为育人理念,以“以人为本,追求每个人的个性发展和充分发展”为管理理念。学院信奉“宽是害,严是爱”,“严师出高徒”的古训,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具体细致的管理,但在专业选择、课程选择、社团活动等方面则给予学生充分的自由,营造了开放的学术氛围和浓厚的文化氛围。学院荣誉:学院先后被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评为“文明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高职高专骨干示范性学校”;2005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山东省首批(两所)民办本科院校;被省劳动厅授予山东省技能人才培训鉴定基地和青岛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08年,被山东省高校工委确定为“山东省民办高校德育工作研究基地”,被国家语委评为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助学制度:学院在省属高校中率先设立教育基金会。自2008级起,学院将对10%的普通本科学生提供全额奖学金。此外我院普通本、专科的学生还享有和国办大学相同的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待遇,获得的比例平均为17%。即就读我院普通本科的学生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的比例约为27%,就读我院普通专科的学生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的比例约为17%。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亦可保留学籍休学工作。就业保障 :青岛是我国的重要港口城市,为本院毕业生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就业市场。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历届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2004年,学院参加省人事厅、教育厅联合组织的全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获优秀级佳绩。2005年被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授予“全国学生就业示范民办高校”。系部设置:学院下设东方语言学系、西方语言学系、商学经管系、信息艺术系、计算机机电系、基础部、大专基础文科部、大专基础理科部、综合学院、国际合作学院等院系部,开设20个普通本科专业、38个普通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847人,外籍留学生180余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院招生录取工作。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三章 录取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八条 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机构公布为准。第九条 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第十条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第十一条 经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2008年我院将试行全额奖学金制度,部分专业将在山东省本科二批进行录取,在山东省本科二批录取的考生将享受我院全额奖学金待遇(详见第二十八条), 为了避免造成遗留问题,这部分招生计划只招收第一志愿考生,不招收第二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我院或其他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第十三条 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俄语专业限英语或者俄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第十六条 报考英语专科专业的考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英语单科成绩予以限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除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类专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第十七条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第十八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收调剂志愿男生。第十九条 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学院网站查询等。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二十二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第二十三条 为确保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顺利完成,我院将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已填报了我院志愿,又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通过电话方式与考生或家长联系,征询考生本人或家庭意见。经确认,对以下情况的考生予以退档。1、考生或家长表示不来上学者;2、考生电子档案中所留电话为空号或停机者;3、其它非我院原因联系不上的考生。第二十四条 招生专业一览表附后。第四章其它第二十五条 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学费标准:本科普通类专业:8800元/年;本科艺术类专业: 10000元-10800元/年;专科普通类专业:6600元-6900元/年;专科对外合作专业:8800元/年;专科艺术类专业:7600元-8800元/年。学院住宿费标准:700元-1200元/年(8-5人间)。第二十六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进入基础部学习,在基础部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院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经学院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后,可重新选择专业。第二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等有关情况1、 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获得比例为17%左右。2、 山东省本科二批录取的全部考生(比例为2008年山东省普通本科计划的10%,即97名)第一学年均享受学院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占全部本科计划的10%。全额奖学金获得者自第二学年起,只要前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本专业的前15%,则可继续获得全额奖学金,直至毕业。低于前15%者,不再享有全额奖学金待遇,但可以申请获得国家和学院其他类型的奖助学金。3、山东省艺术类本科生、三批本科生和外省本科生,从第二学年起和上述山东省本科二批录取的学生共同参加全额奖学金评比(比例为2008级全部普通本科在校生的10%,约为160名)。4、 学院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5、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院允许特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休学工作,休学时间最长两年,学院予以保留学籍。第二十九条 经教育部同意,学院2008年在全国11个省、自治区列有本科、专科(高职)统招计划,请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仔细查阅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填报我院。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728687,86729038,86728972,86729032,86728748-8068/8148/8072传 真:0532-86728555,86728000电子信箱:zs@binhaicollege.com 网址:www.binhaicollege.com,www.qdbhu.edu.cn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滨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招生专业一览表 类别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元/年)科类招生范围普通本科日语四年8800文理全国日语(经贸方向)四年8800文理全国朝鲜语(韩国语)四年8800文理全国朝鲜语(韩国语经贸方向)四年8800文理全国英语四年8800文理全国英语(同声传译方向)四年8800文理全国英语(经贸方向)四年8800文理全国市场营销四年8800文理全国财务管理四年8800文理全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8800理全国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8800文理全国电子科学与技术四年8800理全国电子科学与技术(光伏技术方向)四年8800理全国网络工程四年8800理全国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8800理全国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8800理全国土木工程四年8800理全国金属材料工程四年8800理全国工程管理四年8800理全国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8800理全国广告学四年8800文理全国艺术设计四年10000艺术山东省动画(三维动画设计)四年10800艺术山东省对外汉语四年8800文理全国广播电视新闻学四年8800文理全国工业工程四年8800理全国普通专科(高职)应用英语三年6800文理全国应用日语三年6800文理全国旅游日语三年6800文理全国应用韩语三年6800文理全国应用德语三年6800文理全国应用法语三年6800文理全国应用俄语三年6800文理全国计算机信息管理三年6800文理、对口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6800理全国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6800理全国电子声像技术三年6800理全国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6800理、对口全国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三年6800理全国软件技术三年6800理全国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三年6800理全国模具设计与制造三年6800理全国电气自动化技术三年6800理全国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三年6800理全国图文信息技术三年6800理全国应用电子技术三年6800理全国工程造价三年6800理全国会计电算化三年6800文理、对口全国国际贸易实务三年6800文理全国报关与国际货运三年6800文理全国旅游管理三年6800文理全国市场营销三年6800文理全国国际商务三年6800文理全国金融保险三年6800文理全国电子商务三年6800文理全国物流管理三年6800文理全国连锁经营管理三年6800文理全国人力资源管理三年6800文理全国会计(涉外会计方向)三年6800文理全国学前教育(蒙特梭利双语幼儿教育)三年8800文理全国影视动画(三维动画设计)三年8800文理、艺术全国主持与播音三年7600艺术山东省装潢艺术设计三年7600艺术山东省环境艺术设计三年7600艺术山东省友情提示:1、 我院的统招计划是国家的指令性招生计划,为确保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恳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对我院的各种情况进行了解,在经慎重考虑并决定一旦学院录取一定报到的前提下,方可填报志愿。这即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学校负责,更是为人诚信品质的具体体现。2、 为了能使我院在任何时间与考生本人或家长直接取得联系,恳请考生在电子档案中填写自己家的电话或者家长、亲属的手机,不宜填写单位或者高中电话。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办公室二○○八年三月详情
青岛滨海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09-04-10
第一章 总则为了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1、学院名称:青岛滨海学院2、学院代码:108683、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西路425号4、邮政编码:2665555、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6、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等学校7、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8、办学条件:校园占地1015亩,建筑总面积达42万平方米。学院建有两个图书馆,纸质图书123万册,多媒体教室座位8649个,语音室座位1380个,阅览室座位3200多个。建有两个汽车、数控实训基地,及金属加工、会计电算化、计算机软硬件维修等各种实验、实训室(厂)62个,在校外各大、中型企业建有实习基地45个,有1600座的学院礼堂和4个学术报告厅,有体育馆、游泳馆、博物馆、大学生活动中心、俱乐部、标准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网球场、形体训练房等。9、师资队伍:教职工1320人,专任教师878人,其中,中、高级职称者占教师总数72%以上,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者402名。此外,还有来自日、韩、美、英、德、法、俄、加拿大等国家的专职外籍教师37名。10、办学理念:学院以“开拓、勤奋、坦诚、务实”为校训,以“自立、自强、自尊、自爱”为校魂,以“人人有才,人人成才”为办学理念,以“要学做事,先学做人”为育人理念,以“以人为本,追求每个人的个性发展和充分发展”为管理理念。学院信奉“宽是害,严是爱”,“严师出高徒”的古训,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具体细致的管理,但在专业选择、课程选择、社团活动等方面则给予学生充分的自由,营造了开放的学术氛围和浓厚的文化氛围。11、学院荣誉:学院先后被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评为“文明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集体奖”、“高职高专骨干示范性学校”;2005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山东省首批(两所)民办本科院校;被省劳动厅授予山东省技能人才培训鉴定基地和青岛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08年,被山东省高校工委确定为“山东省民办高校德育工作研究基地”,被国家语委评为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12、助学制度:学院在省属高校中率先设立教育基金会。自2008级起,学院对10%的山东省内普通本科学生提供全额奖学金,对全体学生实行其他院级奖学金制度。此外我院普通本、专科的学生还享有和国办大学相同的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待遇,获得的比例平均为17%。即就读我院普通本科的学生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的比例约为27%。另外,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亦可保留学籍休学打工。13、就业保障:青岛是我国的重要港口贸易城市,对外有很高的开放度,为本院毕业生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就业市场。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历届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2004年,学院参加省人事厅、教育厅联合组织的全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获优秀佳绩。2005年被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授予“全国学生就业示范民办高校”。14、系部设置:学院下设基础部、大专基础文科部、大专基础理科部、东方语言学系、西方语言学系、国际商学系、经济管理系、信息管理系、计算机科学技术系、机电工程系、艺术系、综合学院、国际合作学院等院系部,开设22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30个专业方向、38个普通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560人,外籍留学生100余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院招生录取工作。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学院各类别、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三章 录取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八条 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机构公布为准。第九条 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第十条 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第十一条 经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2009年我院将继续实行全额奖学金制度,部分专业将在山东省本科二批进行录取,在山东省本科二批录取的考生将享受我院全额奖学金待遇(详见第二十七条),为了避免造成遗留问题,这部分招生计划只招收第一志愿考生,不招收第二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第十二条 美术类考生取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颁发的《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可根据专业合格证层次填报我院的本、专科(高职)美术类专业志愿;报考我院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考生,需取得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合格证》。录取时,艺术类本科专业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艺术类专科专业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主持与播音专业、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俄语专业限英语或者俄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专科专业的考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英语单科成绩予以限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除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类专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第十六条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前教育、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收调剂志愿男生。第十八条 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学院网站查询等。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顺利完成,我院将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已填报了我院志愿,又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通过电话方式与考生或家长联系,征询考生本人或家庭意见。经确认,考生或家长表示不来上学者予以退档。第二十三条 招生专业一览表附后。第四章其它第二十四条 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学费标准:本科普通类专业:8800元-9000元/年;本科艺术类专业:10000元-12000元/年;专科普通类专业:6800元-8800元/年;专科艺术类专业:7600元-8800元/年。学院住宿费标准:700元-1000元/年(8-6人间)。第二十五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专科第一学年、本科第1.5年进入基础部学习,在基础部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院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经学院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后,可重新选择专业。第二十七条 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等有关情况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获得比例为17%左右。2、山东省本科二批录取的全部考生(比例为2009年山东省普通本科计划的10%)第一学年均享受学院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全额奖学金获得者自第二学年起,只要前一学年综合成绩不低于本专业的前15%,则可继续获得全额奖学金,依此类推直至毕业。低于前15%者,不再享有全额奖学金待遇,但可以申请获得国家和学院其他类型的奖助学金。3、学院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4、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我院允许特困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休学打工,休学时间最长两年,学院予以保留学籍。5、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八条 经教育部同意,学院2009年在全国13个省、自治区列有本科、专科(高职)统招计划,请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仔细查阅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填报我院。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2-86728687,86729038,86728972,86729032,86728748-8068/8148/8999/8072传 真:0532-86728555,86728000网 址:www.binhaicollege.com,www.qdbhu.edu.cn第三十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滨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青岛滨海学院负责解释。?详情
青岛滨海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0-04-12
第一章 ?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青岛滨海学院2、学校代码:108683、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西路425号4、邮政编码:2665555、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6、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等学校7、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8、办学条件:校园占地1015亩,建筑总面积达42万平方米。学校建有两个图书馆,纸质图书132万册,多媒体教室座位9311个,语音室座位1380个,阅览室座位3200多个。建有两个汽车、数控实训基地,及金属加工、会计电算化、计算机软硬件维修等各种实验、实训室(厂)62个,在校外各大、中型企业建有实习基地45个,有1600座的学校礼堂和4个学术报告厅,有体育馆、游泳馆、博物馆、大学生活动中心、俱乐部、标准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网球场、形体训练房等。9、师资队伍:教职工1329人,专任教师882人,其中,中、高级职称者占教师总数75%以上,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者408名。此外,还有来自日、韩、美、英、德、法、俄、加拿大等国家的专职外籍教师36名。10、院系设置:学校下设文理基础学院、大专文科基础学院、大专理科基础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商学院、艺术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综合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开设25个普通本科专业、38个普通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161人,外籍留学生100余人。11、办学特色:【理念先进?育人为本】 学校以“人人有才,人人成才”为办学理念,以“做人做到人人喜欢你,做事做到人人需要你”为育人理念,以“以人为本,追求每个人的个性发展和充分发展”为管理理念,以“人品为先,文化熏陶,宽严相济”为办学特色,以“重品德,宽口径,厚基础,有技能”为质量特色,以“为全社会服务,向所有人开放”为办学宗旨。学校信奉“严师出高徒”的古训,始终坚持对学生的日常行为科学而严格的管理,但学生对专业和课程选择、学术探究、社团活动等方面,学校则给予充分自由和发展空间,营造了开放的学术氛围和浓郁的文化氛围。至2009年,我校已为社会培养毕业生35000余人,涌现出大批管理、技术骨干和创业明星。2009年青岛市评出十佳大学生创业明星,其中我校毕业生占据3个。【内涵发展?屡获殊荣】?学校继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本科院校后,又被山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成为山东省第一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之一。2009年学校首届本科生顺利毕业,标志着山东省民办高校有了首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学校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成立,承担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习实训、高端人才培养等任务,于2010年开始招生,打造青岛服务外包人才品牌。学校先后被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评为“文明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集体奖”、“高职高专骨干示范性学校”;被省劳动厅授予山东省技能人才培训鉴定基地和青岛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被山东省高校工委确定为“山东省民办高校德育工作研究基地”;被国家语委评为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区位优势?就业率高】青岛是我国的重要港口贸易城市,对外有很高的开放度,为本院毕业生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就业市场。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拥有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体系和推荐制度,历届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2004年,学校参加省人事厅、教育厅联合组织的全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获优秀佳绩。2005年被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授予“全国学生就业示范民办高校”。 【开放办学?留学便捷】 学校先后与韩国、日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英国、葡萄牙、西班牙、越南、新加坡、泰国等二十多个国家的40余所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18所国外院校签订了互派教师和留学生协议。学校国际合作学院现有中外学生600余人,已累积向俄罗斯、韩国、法国、日本等友好院派出留学生1800余人,已接收俄罗斯、韩国、匈牙利、蒙古、老挝等国家多所院校的留学生,合作学校范围涵盖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奖贷免助?学子无忧】 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和国办大学学生一样享有相同数额的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为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提供全额奖学金,优秀本专科学生还可享受学校各类奖学金。2009年学生获奖助总额突破650万余元,受奖助比例达到在校生的27%。学校还为经济特别贫困学生提供一定数额的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规定,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院招生录取工作。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三章 ?录取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八条 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机构公布为准。第九条 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第十条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第十一条 2010年我校将继续实行全额奖学金制度,部分专业将在山东省本科二批进行录取,在山东省本科二批录取的考生将享受我校全额奖学金待遇(详见第二十七条),为了避免造成遗留问题,这部分招生计划只招收第一志愿考生,不招收第二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第十二条 美术类考生取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颁发的《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可根据专业合格证层次填报我校的本、专科(高职)美术类专业志愿;报考我校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考生,需取得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合格证》。录取时,美术类本、专科专业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音乐类专科专业(主持与播音专业)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学前教育专业、主持与播音专业、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第十四条 英语、法语、德语专业限英语语种;俄语专业限英语或者俄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法语、德语、俄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总分按150分计)。第十六条 旅游管理、学前教育、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收调剂志愿男生。第十八条 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等。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顺利完成,我校将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已填报了我校志愿,又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通过电话方式与考生或家长联系,征询考生本人或家庭意见。经确认,考生或家长表示不来上学者予以退档。第二十三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请查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第四章?其它第二十四条 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学费标准:本科普通类专业:10000元/年;本科艺术类专业:10000元-12000元/年;专科普通类专业:6800元-8800元/年;专科艺术类专业:7600元-8800元/年。学校住宿费标准:700元-1000元/年(8-6人间)。第二十五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专科前1年、本科前1.5年(外语类专业前2年)进入基础学院学习,在基础学院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七条 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等有关情况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滨海奖学金等,平均获得比例为27%左右。2、山东省本科二批录取的全部考生(比例为2010年山东省普通本科计划的5%)第一学年均享受学校提供1万元的滨海全额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自第二学年起,根据前一学年综合成绩确定奖学金额度。l 综合成绩不低于本专业的前20%(含20%),继续获得1万元的全额奖学金;l 综合成绩低于20%,不低于50%(含50%),奖学金额度为6200元,即学费交纳数额3800元/年;l 综合成绩低于50%,不低于70%(含70%),奖学金额度为4200元,即学费交纳数额5800元/年;l 综合成绩低于70%,不再享受此项奖学金待遇,正常交纳学费。l 上述情况学生也可选择申请国家级各类奖助学金,但是国家级和学校级奖助学金不得同时申请。3、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学习。4、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八条 经教育厅同意,学校2010年在全国18个省、自治区列有本科、专科(高职)统招计划,请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仔细查阅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填报我校。普通本、专科以外其他学习类型的招生简章详见青岛滨海学院招生网。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2—86728687,86728972,86728748-8068/8148/8999/8072纪检监督电话:0532—86728748—8143传 真:0532-86728555,86728000网 址:http://zsbgs.qdbhu.edu.cn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滨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青岛滨海学院负责解释。?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西路42...
  • 电话:
    %u0030%u0035%u0033%u0032&mdash/%u0038%u0036%u0037%u0032%u0038%u0036%u0038%u0037
相关推荐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招生简章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招生简章 山西职工医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航空工业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