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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英文名:SHANDONG FOREIGN TRADE VOCATIONAL COLLEGE 简称:“山外”,“外贸学院”,“外院” 所在地:青岛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财经类/专科

  •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1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学院是:山东省第一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院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商务外语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国高职研究会商科分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高职研究会商科分会外语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外经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外语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山东省跨境电商产教联盟牵头单位、山东省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唯一国家援外培训项目综合性承办执行机构、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基地、青岛口岸自贸区政策知识培训基地。办学50多年来,学院培养毕业生6万余名,广大校友在海内外创建了颇具规模的企业3000多家,其中既有全国500强企业,还有诸多上市公司,众多毕业生成为业界知名企业家,为山东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一、招生计划、专业2018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713人(含春、夏季高考),招生专业: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会计、保险、国际金融、商务英语、应用韩语、商务英语(校企合作,软件外包)、商务日语(校企合作,软件外包)、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电子商务、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物流管理、民航运输、空中乘务。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学院招生信息网。二、报名1.报名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春季高考考生报名应符合报考专业对类别的要求。报考招收运动专长专业的考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前)。艺术、体育类考生可报考普通文理类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只能将此专业作为第一专业志愿报考。2.报名时间4月2日--9日(工作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3.报名方式(1)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m.edu.cn)报名并缴费。(2)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4月12日—13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3)申请报考运动专长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秩序册原件及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于2018年4月9日12:00前,到我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报名、缴费、测试。三、测试方式及内容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文化基础、专业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1.夏季高考考生:文化考试、基本技能测试(总分400分)(1)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考试形式为笔试,两科一套卷子,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00分,总分22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2)基本技能测试(外语+综合素能):考试形式为笔试,两部分一套卷子,分值为:外语120分、综合素能60分,总分18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及专业培养潜质。2.春季高考考生: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400分)(1)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考试形式为笔试,两科一套卷子,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总分2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2)专业技能测试(外语+职业基本技能):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分值为:外语90分、综合素能60分,总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及专业培养潜质。面试50分,考察考生专业基本技能。有关测试具体安排事项4月5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3.注意事项:(1)按春、夏季高考分别命题;(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只能将此专业作为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考生面试按空中乘务专业测试标准进行,已获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免面试,未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3)外语:考生在英语、日语中选考一门外语,选考日语的考生需在报名后联系我院确认。四、测试安排1.测试时间:4月14日2.测试地点: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北校区(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3.考场安排:考生可于4月13日下午5:00前到校熟悉考场。五、招生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1.录取成绩核定所有测试科目成绩相加作为考生录取总成绩。考生按我院单招日程安排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2.录取规则(1)学院分科类(类别)根据报考人数按不超出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2)最低控制线以上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3)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4)商务英语(校企合作,软件外包)、商务日语(校企合作,软件外包)单独划定最低控制线。(5)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按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6)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六、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安排考生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 所试点院校。七、其他1.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报名考试费120元/生;学费和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3.学院有一整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庭困难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种资助,顺利完成学业。4.有关单独招生其他事项学院即时在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关注。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邮政编码:266100咨询电话:0532-55761001 55761002学院网址:www.sdwm.cn www.sdwm.edu.cn电子邮箱:evertrade@126.com学院是:山东省第一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院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商务外语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国高职研究会商科分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高职研究会商科分会外语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外经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外语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山东省跨境电商产教联盟牵头单位、山东省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唯一国家援外培训项目综合性承办执行机构、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基地、青岛口岸自贸区政策知识培训基地。办学50多年来,学院培养毕业生6万余名,广大校友在海内外创建了颇具规模的企业3000多家,其中既有全国500强企业,还有诸多上市公司,众多毕业生成为业界知名企业家,为山东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一、招生计划、专业2018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713人(含春、夏季高考),招生专业: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会计、保险、国际金融、商务英语、应用韩语、商务英语(校企合作,软件外包)、商务日语(校企合作,软件外包)、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电子商务、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物流管理、民航运输、空中乘务。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学院招生信息网。二、报名1.报名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春季高考考生报名应符合报考专业对类别的要求。报考招收运动专长专业的考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前)。艺术、体育类考生可报考普通文理类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只能将此专业作为第一专业志愿报考。2.报名时间4月2日--9日(工作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3.报名方式(1)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m.edu.cn)报名并缴费。(2)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4月12日—13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3)申请报考运动专长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秩序册原件及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于2018年4月9日12:00前,到我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报名、缴费、测试。三、测试方式及内容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文化基础、专业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1.夏季高考考生:文化考试、基本技能测试(总分400分)(1)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考试形式为笔试,两科一套卷子,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00分,总分22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2)基本技能测试(外语+综合素能):考试形式为笔试,两部分一套卷子,分值为:外语120分、综合素能60分,总分18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及专业培养潜质。2.春季高考考生: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400分)(1)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考试形式为笔试,两科一套卷子,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总分2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2)专业技能测试(外语+职业基本技能):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分值为:外语90分、综合素能60分,总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及专业培养潜质。面试50分,考察考生专业基本技能。有关测试具体安排事项4月5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3.注意事项:(1)按春、夏季高考分别命题;(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只能将此专业作为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考生面试按空中乘务专业测试标准进行,已获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免面试,未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3)外语:考生在英语、日语中选考一门外语,选考日语的考生需在报名后联系我院确认。四、测试安排1.测试时间:4月14日2.测试地点: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北校区(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3.考场安排:考生可于4月13日下午5:00前到校熟悉考场。五、招生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1.录取成绩核定所有测试科目成绩相加作为考生录取总成绩。考生按我院单招日程安排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2.录取规则(1)学院分科类(类别)根据报考人数按不超出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2)最低控制线以上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3)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4)商务英语(校企合作,软件外包)、商务日语(校企合作,软件外包)单独划定最低控制线。(5)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按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6)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六、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安排考生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 所试点院校。七、其他1.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报名考试费120元/生;学费和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3.学院有一整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庭困难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种资助,顺利完成学业。4.有关单独招生其他事项学院即时在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关注。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邮政编码:266100咨询电话:0532-55761001 55761002学院网址:www.sdwm.cn www.sdwm.edu.cn电子邮箱:evertrade@126.com详情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5-22
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第三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名称(国标代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13010)第五条 学院地址:青岛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青岛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泰安新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57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第七条 学院简介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64年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和1984年成立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职工大学,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紧密对接山东省开放型经济和涉外高端服务业,凸显“外”字办学特色,现有国际贸易实务、会计2个央财支持重点专业;商务英语、民航运输2个央财支持的实训基地;国际贸易、商务外语、财会金融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金融、电子商务等青岛市高职重点专业6个;牵头商务日语、空中乘务等9个全省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学院设国际贸易系、财会金融系、商务外语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国际运输与物流系、跨境电子商务系,开办21个专业。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会计、国际金融、软件技术、保险、国际商务10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学院是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商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山东省外经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外语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山东省跨境电商产教联盟牵头单位、山东省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青岛市首批品牌职业院校。办学50多年来,学院培养毕业生6万余名,广大校友在海内外创建了颇具规模的企业3000多家,其中既有全国500强企业,还有诸多上市公司,众多毕业生成为业界知名企业家,为山东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129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290人(含退役军人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招生项目名称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学制学费(元/年)单独招生国际贸易实务55春季高考商贸类35000会计55春季高考财经类35000旅游管理30春季高考旅游服务类35000软件技术10春季高考信息技术类35000动漫制作技术5春季高考信息技术类35000空中乘务5春季高考旅游服务类37000电子商务15春季高考商贸类35000跨境电子商务15春季高考商贸类35000电子商务(仅限退役军人报考)5仅限退役军人报考3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市场营销(仅限退役军人报考)5仅限退役军人报考3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电子商务(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考)45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考35000市场营销(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考)45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考35000综合评价招生国际贸易实务(大一泰安新校区,大二、大三青岛本部)120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35000会计(大一泰安新校区,大二、大三青岛本部)12035000商务英语(大一泰安新校区,大二、大三青岛本部)8035000跨境电子商务(大一泰安新校区,大二、大三青岛本部)3035000国际商务(美国华盛顿州分校)2035000国际金融3035000商务英语4035000商务日语3535000应用韩语2535000应用西班牙语2035000应用法语2035000市场营销7035000旅游管理8035000会展策划与管理2035000软件技术2035000动漫制作技术2035000虚拟现实应用技术4035000物流管理5535000报关与国际货运5035000空中乘务4537000电子商务2035000跨境电子商务4035000注:1.各专业计划根据报考情况可相互调剂使用;2.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第五章 报名和填报志愿第十二条 考生报名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一)报名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备注:以上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如出现和上级规定不一致情况,以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相关文件要求为准。(二)体检(按山东省教育厅文件执行)1.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录取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年龄不超过20周岁;(2)女生身高161—175cm;男生身高171—186cm;(3)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4)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5)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6)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三)报名方式1.报名形式: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招生平台,网上填报志愿。2.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该网址为山东省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完成报名后,还需登录学院网站办理网上缴费,缴费后方可参加网上测试。(缴费有关事宜详见学院官网相关通知)3.报名时间:5月21日—5月24日(请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平台开放时间内按时填报志愿)。(四)填报志愿1.考生须按照报名条件要求选报专业,最多可以从公布招生专业中选报三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2.招收退役军人类专业共2个,分别是:市场营销(仅限退役军人报考)和电子商务(仅限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最多可以选报其中两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3.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的专业共2个,分别是:市场营销(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考)和电子商务(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考),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最多可以选报其中两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4.考生需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并按照章程相关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凡是通过全省统一平台完成报名、填报志愿后,志愿信息一律不得修改,以平台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对不符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取消测试资格,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五)报名考试费学院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120元/生。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5月26日—5月27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dwm.edu.cn)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2.考生成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均不予退还。第十三条 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学院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 所院校。免试生相关信息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sdwm.edu.cn有关通知。第六章 考核测试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测试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检查,考核测试方案说明如下:第十四条 考核测试说明1.考核科目及形式招生类别考核测试内容考核测试形式满分单独招生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100分);专业技能(100分)。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学院官方网站。400分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第一部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100分);第二部分:综合素质评价(100分)。第一部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学院官方网站。第二部分综合素质评价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院专家组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客观评价并进行赋分。400分备注:考生只能在英语、日语中选考一门外语,选考日语的考生需在报名后联系学院确认,确认电话:0532-55761199。2.考试模拟演练时间为5月29日,详细操作请关注学院官网相关通知。3.正式考试时间为6月1日。4.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5.命题、考核与评阅(1)网上测试试题均由命题专家小组命题、测试及评阅。(2)考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核网上测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网上测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3)评阅: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第七章 录取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 “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1.学院分招生类别根据报考人数按不超出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2.最低控制线以上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3.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4.空中乘务专业单独划定最低控制线,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十六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第十七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第十八条 对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实行单独分班管理,弹性学制3-6年,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文件要求组织教学。第八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见第四章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第十一条。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有关规定,学院公寓按住宿条件不同,收取600到1300元/每生·年住宿费(安装空调的房间按每房间400元加收住宿费,每人具体加收费用标准按房间住宿人数分摊)。第二十二条 自2020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一整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庭困难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种资助,顺利完成学业。第九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第二十五条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一种方式,被录取考生与参加春、夏季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第十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邮政编码:266100咨询电话:0532-55761001 55761002招生监督电话:0532-55761268学院网址:www.sdwm.edu.cn电子邮箱:sdwmzsb@126.com详情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20-05-22
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129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290人(含退役军人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招生项目名称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学制学费(元/年)单独招生国际贸易实务55春季高考商贸类35000会计55春季高考财经类35000旅游管理30春季高考旅游服务类35000软件技术10春季高考信息技术类35000动漫制作技术5春季高考信息技术类35000空中乘务5春季高考旅游服务类37000电子商务15春季高考商贸类35000跨境电子商务15春季高考商贸类35000电子商务(仅限退役军人报考)5仅限退役军人报考3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市场营销(仅限退役军人报考)5仅限退役军人报考3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电子商务(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考)45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考35000市场营销(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考)45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考35000综合评价招生国际贸易实务(大一泰安新校区,大二、大三青岛本部)120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35000会计(大一泰安新校区,大二、大三青岛本部)12035000商务英语(大一泰安新校区,大二、大三青岛本部)8035000跨境电子商务(大一泰安新校区,大二、大三青岛本部)3035000国际商务(美国华盛顿州分校)2035000国际金融3035000商务英语4035000商务日语3535000应用韩语2535000应用西班牙语2035000应用法语2035000市场营销7035000旅游管理8035000会展策划与管理2035000软件技术2035000动漫制作技术2035000虚拟现实应用技术4035000物流管理5535000报关与国际货运5035000空中乘务4537000电子商务2035000跨境电子商务4035000注:1.各专业计划根据报考情况可相互调剂使用;2.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详情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1-02-10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国标代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13010)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青岛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青岛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  泰安新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57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400人(含退役军人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报名和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 考生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一)报名  1.单独招生  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2.综合评价招生  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备注:以上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如出现和上级规定不一致情况,以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二)体检(按山东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1.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录取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不超过20周岁;  (2)女生身高163—175cm;男生身高173—185cm;  (3)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  (4)五官端正,肤色均匀,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5)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  (6)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7)听力正常,口齿清晰,无口吃、口拙等,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招生平台,网上填报志愿。  2.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该网址为山东省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完成报名后,还需登录学院网站办理网上缴费,缴费后方可参加网上测试。(缴费有关事宜详见学院官网相关通知)  3.报名时间:3月3日—3月5日(请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平台开放时间内按时填报志愿)。  (四)填报志愿  1.考生须按照报名条件要求选报专业,最多可以从公布招生专业中选报三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2.考生需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并按照章程相关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凡是通过全省统一平台完成报名、填报志愿后,志愿信息一律不得修改,以平台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对不符合我院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取消测试资格,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名考试费  学院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3月7日—3月8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dwm.edu.cn)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成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 1 所院校。免试生相关信息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sdwm.edu.cn有关通知。  第六章 考核测试  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测试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检查,考核测试方案说明如下:  第十四条 考核测试说明 1.考核科目及形式  2.考试模拟演练时间为3月10日,详细操作请关注学院官网相关通知。  3.正式考试时间为3月13日。  4.命题、考核与评阅  (1)网上测试试题均由命题专家小组命题、测试及评阅。  (2)考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核网上测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网上测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阅: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 “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院分招生类别根据报考人数按不超出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2.最低控制线以上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空中乘务、电子商务(仅限退役军人报考)和电子商务(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考)专业单独划定最低控制线,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对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实行单独分班管理,弹性学制3-6年,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文件要求组织教学。  第十九条 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八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三条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一种方式,被录取考生与参加春、夏季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邮政编码:266100  咨询电话:0532-55761001 55761002  招生监督电话:0532-55761268详情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与招生简章2021-02-18
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审核通过为准。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国标代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13010)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青岛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青岛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  泰安新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57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400人(含退役军人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报名和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 考生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一)报名  1.单独招生  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2.综合评价招生  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备注:以上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如出现和上级规定不一致情况,以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二)体检(按山东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1.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录取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不超过20周岁;  (2)女生身高163—175cm;男生身高173—185cm;  (3)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  (4)五官端正,肤色均匀,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5)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  (6)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7)听力正常,口齿清晰,无口吃、口拙等,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招生平台,网上填报志愿。  2.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该网址为山东省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完成报名后,还需登录学院网站办理网上缴费,缴费后方可参加网上测试。(缴费有关事宜详见学院官网相关通知)  3.报名时间:3月3日—3月5日(请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平台开放时间内按时填报志愿)。  (四)填报志愿  1.考生须按照报名条件要求选报专业,最多可以从公布招生专业中选报三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2.考生需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并按照章程相关要求准确填报志愿,凡是通过全省统一平台完成报名、填报志愿后,志愿信息一律不得修改,以平台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对不符合我院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取消测试资格,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名考试费  学院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3月7日—3月8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dwm.edu.cn)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成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 1 所院校。免试生相关信息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sdwm.edu.cn有关通知。  第六章 考核测试  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测试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检查,考核测试方案说明如下:  第十四条 考核测试说明  1.考核科目及形式  2.考试模拟演练时间为3月10日,详细操作请关注学院官网相关通知。  3.正式考试时间为3月13日。  4.命题、考核与评阅  (1)网上测试试题均由命题专家小组命题、测试及评阅。  (2)考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核网上测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网上测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阅: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 “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院分招生类别根据报考人数按不超出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2.最低控制线以上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空中乘务、电子商务(仅限退役军人报考)和电子商务(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考)专业单独划定最低控制线,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对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实行单独分班管理,弹性学制3-6年,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文件要求组织教学。  第十九条 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八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三条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一种方式,被录取考生与参加春、夏季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邮政编码:266100  咨询电话:0532-55761001 55761002  招生监督电话:0532-55761268  学院网址:www.sdwm.edu.cn   电子邮箱:sdwmzsb@126.com  咨询QQ群:1079902685详情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名称(国标代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13010)第五条 学院地址:青岛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青岛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泰安新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57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第七条 学院简介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64年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和1984年成立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职工大学,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紧密对接山东省开放型经济和涉外高端服务业,凸显“外”字办学特色,现有国际贸易实务、会计2个央财支持重点专业;商务英语、民航运输2个央财支持的实训基地;国际贸易、商务外语、财会金融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金融、电子商务等青岛市高职重点专业6个;牵头商务日语、空中乘务等9个全省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学院设国际贸易系、财会金融系、商务外语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国际运输与物流系、跨境电子商务系,开办21个专业。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会计、国际金融、软件技术、保险、国际商务10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学院是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商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山东省外经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外语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山东省跨境电商产教联盟牵头单位、山东省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青岛市首批品牌职业院校。学院办学50多年来,培育毕业生6万多名,广大校友在海内外创建了进出口1500万人民币以上企业3000多家,国际物流企业600多家,包括位居中国民营物流企业第1位、全球集装箱航运企业第19位的海丰国际控股集团公司,其领军人连续多年福布斯排名青岛首富,包括曾连续5年进出口总额山东省排名第一的新华锦集团;校友创办的企业诸多已经上市。“招生-人才培养-就业”实现良性循环,90%以上应届毕业生提前半年被预订,其中,2020届毕业生第一场招聘会有1100家企业来校送岗1.7万个。如隆集团、高阳国际物流等众多校友企业在学院设立了奖学金,诸多校友成为学院人才培养的校外专家,诸多校友企业成为在校生的重要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更是校友企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发展智库,学院与校友企业协同发展的生态系统已经形成。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第十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录取第十一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第十四条 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女生身高161—175cm;男生身高171—186cm;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录取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2.对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要求的考生,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录取。3.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征集志愿)考生。4.对于第一志愿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后续志愿(征集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只能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各专业相关科目和外语成绩高的考生。5.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退档产生的缺额按高、低分依次递补。6.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7.通过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网、查询电话、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录取结果。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录取后我院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七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的统一标准。学费:空中乘务专业7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5000元/学年。如学费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住宿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有关规定,学院公寓按住宿条件不同,收取 600到1300元/每生·年住宿费(安装空调的房间按每房间400元加收住宿费,每人具体加收费用标准按房间住宿人数分摊)。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学院有一整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庭困难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种资助,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邮政编码:266100咨询电话:0532-55761001 55761002 招生监督电话:0532-55761268学院网址:www.sdwm.cn??www.sdwm.edu.cn  电子邮箱:sdwmzsb@126.com    详情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第五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第六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学院概况第七条学校名称、国标代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13010第八条学院地址:青岛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青岛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泰安新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57号第九条办学体制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第十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64年的山东省对外贸易学校和1984年成立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职工大学,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第十一条基本情况:学院紧密对接山东省开放型经济和涉外高端服务业,凸显“外”字办学特色,现有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2个,央财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2 个,省级品牌专业群 1 个,省级特色专业 8 个,青岛市重点专业 4 个,牵头建设6 个青岛市中高职专业办学联盟。学院设国际贸易系、财会金融系、商务外语系、经济管理系、信息管理系、国际运输与物流系,开办23个专业,形成了国际贸易与商务、商务外语、财会与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物流管理、信息技术与服务外包、涉外旅游 6 个专业群的专业布局。学院是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商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山东省外经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外语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青岛市品牌职业院校。办学50多年来,学院培养毕业生近5万名,广大校友在海内外创建了颇具规模的企业3000多家,其中既有全国500强企业,还有诸多上市公司,众多毕业生成为业界知名企业家,为山东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第四章 招生录取第十二条 2017年招生计划:1.普通高职面向山东、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广西等十二个省份招生;春季高考面向山东招生。2.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通过校园网、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等多种渠道发布。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报考我院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体育测试成绩需达到及格以上。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第十五条录取规则:1.录取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2.对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要求的考生,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录取及安排专业。3.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征集志愿)考生,依次类推。4.对于第一志愿进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第二志愿(征集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只能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当考生总成绩大致相同时,优先录取各专业相关科目和外语成绩高的考生。5.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退档产生的缺额按高、低分依次递补。6.学院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考生,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商务外语(英、日、韩语)专业录取时参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听力考试成绩。7.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分专业择优录取,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计入总分。8.通过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网、查询电话、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录取结果。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第十六条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录取后我院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七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标准。学费:商务英语(软件外包方向)、商务日语(软件外包方向)专业7800元/学年,空中乘务专业7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5000元/学年。住宿费: 800元/学年。第十八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第十九条学院有一整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庭困难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种资助,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邮政编码:266100咨询电话:0532-55761001 55761002 学院网址:www.sdwm.cn  www.sdwm.edu.cn  电子邮箱:evertrade@126.com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
  • 电话:
    %u0030%u0035%u0033%u0032-%u0035%u0035%u0037%u0036%u0031%u0030%u0030%u0031,%u0035%u0035%u0037%u0036%u0031%u0030%u0030%u0032
  • 邮编:
    2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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