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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简称:“求实学院” 所在地:青岛 院校代码:13321 类型:综合类

  •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5-19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该章程。   第一条:该章程适用于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3321  第五条 校区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 邮编:266108  第六条 建校时间:2003年   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性质:专科(高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民办)   第八条 地理环境及办学条件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海滨城市——青岛,毗邻胶州湾。学院主要从事全日制高职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学院总占地面积760亩;校舍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2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20人;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6142.85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2579.31万元;图书87.9万册,电子图书303543万册。学院下设护理学院、航空服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影视学院、艺术学院、外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学院等十一个二级学院,开设了护理、药学、空中乘务、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技术、会计、建筑工程技术、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商务英语、旅游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等56个特色热门专业。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严管理、高要求、优师资、高质量为办学宗旨;秉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思想,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生计划  2020年面向山东省招生投放单独招生计划2100个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个,最终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各类别各专业之间计划可相互调剂使用,未完成计划调入后期春夏季招生录取使用。招生报名  第九条:  一、招生对象  1、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2、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体检   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录取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在学院的体检中发现不适合在校学习的情况,将对学生进行劝退,对体检中发现不适合学所报专业的,将调整所学专业。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语言  ①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②普通话口语标准:要求声韵母发音清楚,方言语调不明显。  2、身高标准  女:163cm(含)~175cm(含)  男:173cm(含)~185cm(含)  3、体重标准(Kg)  女:[身高(cm)-110] *90%~[身高(cm)-110]  男:[身高(cm)-105] *90%~[身高(cm)-105]  4、视力  无斜视、无色盲,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基本相当于“E字表”4.8以上)。  5、无以下身体特征存在  高低肩、腋臭、口臭、O型腿或X型腿、纹身、大于等于2X2cm疤痕和色素异常、身体残疾、无法正常下蹲等;  三、报名形式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成功后,方可参加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  报考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及专业。  四、报名考试费   学院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40元/生:考试费80元/生;合计120元/生。考核内容及时间  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核内容为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评价招生考核的内容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条 考核科目及形式   1、单独招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文化素质总分320分,专业技能总分430分。考试形式均为笔试,最终以文化素质分×40%+专业技能测试分×60%折和为考生的最终分数。  2、综合评价招生考核的内容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由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对考生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数,总分为3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考试形式为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430分。最终以综合素质评价×40%+职业适应性测试×60%折和为考生的最终分数。  3、报考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进行面试。  4、笔试和面试均在网络上进行。考生需根据学院要求提前进入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考核系统。  第十一条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2日。每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如有更改以官网为准)  第十二条 命题、考核与评卷   1、考试科目命题均由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专家命题、测试及阅卷。   2、考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核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评卷: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各类别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各专业以招生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超出计划由录取未满额专业调入。  4、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录取需要,单独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以进行互调。  第十六条:  凡被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七条 :  拟录取名单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3天。如有异议者可对本人成绩及录取结果申请进行复核。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1、学费 :空中乘务专业10600元/年、美术专业9600元/年、动漫制作技术10800元/年、护理10800元/年、其他专业均为9400元/年。  2、住宿费 :1400元/年(公共卫生间七人间) 1600元/年(独立卫生间七人间) 2400元/年(独立卫生间四人间)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学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修业期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附则  第二十五条:  该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照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电话:(0532)84937401、84932212、84932213、84931013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  邮编:266108  传真:(0532)84931092、84937466  学院网址:http://www.qdqs.com  学院微信:qdqsuniversity友情提醒  敬请考生随时关注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官方公众号,所有关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官网、官方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详情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20-05-19
  2020年面向山东省招生投放单独招生计划2100个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个,最终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各类别各专业之间计划可相互调剂使用,未完成计划调入后期春夏季招生录取使用。详情
2020年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3321第五条 校区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    邮编:266108第六条 建校时间:2003年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性质:专科(高职);民办第八条 办学类型  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第九条 专业设置  学院下设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航空服务学院、旅游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和1个中专部。开设了护理、药学、空中乘务、旅游管理、数控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气自动化、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会计、报关与国际货运、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护理等56个高职专业。第十条 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面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20年高等教育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第十一条 地理环境及办学条件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海滨城市——青岛,毗邻胶州湾。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主要从事全日制高职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学院总占地面积760亩,校舍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学院现有在校生9506人;教职工786人;专任教师52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20人;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6142.85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2579.31万元;馆藏图书87.9万册;电子图书303543册。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四章  录取第十四条 学院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2、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各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     美术类统考专科专业美术、游戏设计、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漫制作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在山东省实行平行志愿,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综合分数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省外各专科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音乐表演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播音与主持,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院音乐表演不组织校考,认同其他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经省招生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本校的校园网或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第十八条 报考要求:(1)空中乘务入校后需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考生允许转入其他专业进行学习。(2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3)学校所有专业,对男女比例和外语语种无特殊要求。 第五章  其它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1、学费   根据专业不同学费8400/元---10800/元2、住宿费  1400/年(公共卫生间七人间)  1600/年(独立卫生间七人间)   2400/年(独立卫生间四人间)第二十二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助学金情况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金额为8000元。2、学院对于经济困难的考生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帮扶措施:第一是减免部分学费,第二是由学院提供各种机会让学生勤工助学,第三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3、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修业期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邮编:266108电话:(0532)84937401、84932212、84932213、84931013免费咨询电话:400 012 1002传真:(0532)84931092、84937466学院网址:http://www.qdqs.com学院微信:qdqsuniversity   详情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要第四条学院全称: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3321第五条校区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第六条建校时间:2003年第七条办学层次及性质:专科(高职);民办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对象:2017年参加高考的学生第八条★地理环境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海滨城市——青岛,毗邻胶州湾。★专业设置学院下设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航空服务学院、旅游学院等11个分院一个中专部。开设了空中乘务、旅游管理、数控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气自动化、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会计、报关与国际货运、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等50个专业。2017年我校面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7年高等教育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办学条件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主要从事全日制高职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学院总占地面积760亩;校舍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16人,获得中高级以上职称的达到181人;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613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6084.62万元;图书84万册,电子图书324GB。★历史沿革2003年4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青岛求实文理专修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了“民办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了“青岛求实文理专修学院”的建制。学院系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实施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高职教育的举办,使学院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自举办高职教育以来,学院坚持把为社会培养大量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作为一项主要任务,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逐年得以提高。★办学宗旨知识改变命运,思想成就未来。校训:诚朴勇毅博学笃志。办学思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办学宗旨:严管理、高要求、优师资、高质量,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管理理念: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培养目标:培养“一专多能,一人多证”高素质复合型、实用型人才,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生活,学会创新。★办学特色在教学方面学院以习总书记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为指导,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院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根据市场需求与专业设置情况,建立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重点专业群,辐射服务面向的区域、行业、企业和农村,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以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切入点,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建设与改革;全面落实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推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使学院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大幅度提高。第三章 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党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招生办公室为学校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四章 录取第九条学院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拨优秀新生。第十条录取规则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相关科目要求。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5.美术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往低分录取。6.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一条学校根据经省招生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第十二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本校的校园网或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第十三条报考要求:(1)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3)学校所有专业,对男女比例和外语语种无特殊要求。 第五章 其它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十六条学费标准:高职专科:7200-9800元/年;住宿费:1200-3000元/年。第十七条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金额为8000元。2、学院对于经济困难的考生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帮扶措施:第一是减免部分学费,第二是由学院提供各种机会让学生勤工助学,第三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3、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修业期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邮编:266108电话:(0532)84937401、84932212、84932213、84931013传真:(0532)84931092、84937466学院网址:http://www.qdqs.com学院微博:http://weibo.com/u/2705201225 详情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9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要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3321第五条 校区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第六条 建校时间:2003年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性质:专科(高职);民办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对象:2018年参加高考的学生第八条★地理环境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海滨城市——青岛,毗邻胶州湾。★专业设置学院下设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航空服务学院、旅游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和1个中专部。开设了空中乘务、旅游管理、数控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气自动化、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会计、报关与国际货运、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护理等51个专业。2018年我校面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8年高等教育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办学条件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主要从事全日制高职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学院总占地面积760亩;校舍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29人,获得中高级以上职称的达到368人;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883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1883万元;图书86.2万册。★历史沿革2003年4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青岛求实文理专修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了“民办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了“青岛求实文理专修学院”的建制。学院系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实施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高职教育的举办,使学院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自举办高职教育以来,学院坚持把为社会培养大量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作为一项主要任务,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逐年得以提高。★办学宗旨知识改变命运,思想成就未来。校训:诚朴勇毅博学笃志。办学思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办学宗旨:严管理、高要求、优师资、高质量,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管理理念: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培养目标:培养“一专多能,一人多证”高素质复合型、实用型人才,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生活,学会创新。★办学特色在教学方面学院以习总书记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为指导,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院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根据市场需求与专业设置情况,建立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重点专业群,辐射服务面向的区域、行业、企业和农村,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以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切入点,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建设与改革;全面落实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推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使学院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大幅度提高。第三章 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党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招生办公室为学校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四章 录取第九条 学院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拨优秀新生。第十条 录取规则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相关科目要求。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5.美术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由高分往低分录取。6.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省招生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本校的校园网或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第十三条 报考要求:(1)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3)学校所有专业,对男女比例和外语语种无特殊要求。 第五章其它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高职专科:8200-10800元/年;住宿费:1200-2200元/年。第十七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金额为8000元。2、学院对于经济困难的考生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帮扶措施:第一是减免部分学费,第二是由学院提供各种机会让学生勤工助学,第三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3、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修业期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邮编:266108电话:(0532)84937401、84932212、84932213、84931013免费咨询电话:400 012  1002传真:(0532)84931092、84937466学院网址:http://www.qdqs.com学院微信:qdqsuniversity  详情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3321第五条 校区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    邮编:266108第六条 建校时间:2003年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性质:专科(高职);民办第八条 办学类型  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第九条 专业设置  学院下设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航空服务学院、旅游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和1个中专部。开设了护理、空中乘务、旅游管理、数控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气自动化、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会计、报关与国际货运、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护理等53个高职专业。第十条 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面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9年高等教育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第十一条 地理环境及办学条件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海滨城市——青岛,毗邻胶州湾。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主要从事全日制高职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学院总占地面积760亩;校舍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1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98人,本科117人,获得中高级以上职称的达到337人;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982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2179.91万元;图书86.8万册,电子图书303543册。学院下设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外语学院、机电学院、航空学院等十一个分院,开设了护理、空中乘务、电子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等多个特色专业。例如:空中乘务是省级特色专业,机电、汽车、数控专业群是青岛市政府重点建设十大专业群之一。学校的办学宗旨是知识改变命运,思想成就未来。校训:诚朴勇毅、博学笃志。办学思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办学宗旨:严管理、高要求、优师资、高质量,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管理理念: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培养目标:培养“一专多能,一人多证”高素质复合型、实用型人才,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生活,学会创新。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四章  录取第十四条 学院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相关科目要求。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5.美术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由高分往低分录取。6.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经省招生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本校的校园网或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第十八条 报考要求:(1)空中乘务入校后需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考生允许转入其他专业进行学习。(2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3)学校所有专业,对男女比例和外语语种无特殊要求。 第五章  其它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1、学费   根据专业不同学费8400/元---10800/元2、住宿费  1400/年(公共卫生间七人间)  1600/年(独立卫生间七人间)   2400/年(独立卫生间四人间)第二十二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助学金情况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金额为8000元。2、学院对于经济困难的考生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帮扶措施:第一是减免部分学费,第二是由学院提供各种机会让学生勤工助学,第三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3、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修业期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邮编:266108电话:(0532)84937401、84932212、84932213、84931013免费咨询电话:400 012 1002传真:(0532)84931092、84937466学院网址:http://www.qdqs.com学院微信:qdqsuniversity   详情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30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3321第五条 校区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第六条 建校时间: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性质:民办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学校概况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海滨城市——青岛,毗邻胶州湾,风景秀丽、环境优美。学院下设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基础教育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航空服务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城市管理学院、影视学院、体育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动漫学院、报关学院等二十一个分院。开设了空中乘务、旅游管理、应用韩语、计算机信息管理、学前教育、动漫制作与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34个专业.第九条 办学基本条件学院总占地面积466200平方米;现有普通高职在校生6851人;专任教师64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203人,本科411人;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3537万元,固定资产总值26550万元;图书69万册,电子图书8万册。第十条 历史沿革2003年4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青岛求实文理专修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了“民办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了“青岛求实文理专修学院”的建制。学院系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学院以实施专科层次职业技术教育为主。高职教育的举办,使学院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自举办高职教育以来,学院坚持把为社会培养大量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作为一项主要任务,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逐年得以提高。第十一条办学理念:知识改变命运,思想成就未来 校训:诚朴勇毅 博学笃志办学思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办学宗旨:严管理、高要求、优师资、高质量,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管理理念:以人为本 以德为先培养目标:培养“一专多能,一人多证”高素质复合型、实用型人才,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生活,学会创新。第三章 录取第十二条我校录取新生时遵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坚持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若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第十四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本校的校园网或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1)2008年计划招生普通专科(高职)211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2)空乘、旅游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4)学校所有专业,对无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第四章 其它第十七条 退学学费规定:根据鲁价费发[2004]55号《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第十八条 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和奖学金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见附件。联系方式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 邮编:266108电话:(0532)84937401、84937458、84932212、84932213、84931013、84931015 传真:(0532)84933016、84937466学院网址:http://www.qdqs.com 附件: 学 院专业号专 业 代 码统招专科专业学 制学费(元/年)信息工程学院 1590106计算机信息管理3年67802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3年67803590104计算机系统维护3年6780建筑工程学院 4510202园林技术3年67805560301建筑工程技术3年67806560701房地产经营与估价3年67807560402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3年67808560502工程造价3年67809560504工程监理3年6780机电工程学院10580101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678011580103数控技术3年6780外国语学院12660102应用英语3年678013660103应用日语3年678014660119应用韩语3年6780汽车工程学院 15580401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3年678016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6780服装学院17610204服装设计3年7580艺术学院18670106装潢艺术设计3年758019560105环境艺术设计3年758020590110动漫设计与制作3年8580商学院21620304国际贸易实务3年678022620405电子商务3年678023620401市场营销3年678024650204人力资源管理3年678025620206会计与审计3年678026520605报关与国际货运3年6780航空服务学院27520503空中乘务3年7780师范学院28660214学前教育3年6780旅游学院29640101旅游管理3年6780城市管理学院30560702物业管理3年6780公安学院31680103安全保卫3年6780体育学院32660305体育服务与管理3年7580影视学院33670202音乐表演3年8580酒店管理学院34640106酒店管理3年6780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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