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1.申请人携带相关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补办手续
2.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市南车管分所
地址:鄱阳湖路3号(25中西侧)
电话:66572548
宁德路服务站
地址:宁德路17号
中山路服务站
地址:曲阜路1号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