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证被遗失或损坏办理程序 青岛市司法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根据下列的情况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其申请。
办理需提交材料目录:
一、遗失律师执业证的
1、《补发、换发律师执业证申请表》原件;
2、在《山东法制报》等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执业证作废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蓝色、正面、免冠、穿律师袍照片一张。
二、律师执业证损坏的
1、《补发、换发律师执业证申请表》原件;
2、近期二寸、蓝色、正面、免冠、穿律师袍照片一张;
3、已损坏的律师执业证。
注:因其他原因,需申请补换证的,参照以上要求办理。申请书(表格)名称 《补发、换发律师执业证申请表》
青岛市司法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出具审查意见书,连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到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司法厅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书后按规定审核办理。
办理时限:不定
受理窗口: 青岛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山东路12号甲307室
联系电话: 0532-8591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