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必须为青岛市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年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派出所为其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以由监护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派出所为其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1)居民户口簿
(2)填写提交《居民身份证网上办理申请登记表》。
(3)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近期彩色数码照片。照片要求为正面露肩头像,白色背景,画面要保持清晰,照片存储格式应为jpg格式,成像后相片大约保持在150K到350K之间。
1、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1)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电话:总机:66570000办公室:66570151
经过此处附近的公交有:
1、2、202环、215、217、218、220、221、223、225环、231环、25、26、2电车301、303、304、305、307、311、312、312区、316、320、321、325、367、5、501、6、702、8、802
服务时间:9:00—17:00
(2)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广西路37号
电话:办公室:66575000户政科:66575059
经过此处附近的公交有:
312路区间、501、304、26、321、316、311、25
服务时间:9:00—17:00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
办理费用: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