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青岛市区职工保险的单位或在市社保中心参保的个人。
1、《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
2、补缴月份的原始工资凭证
3、《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或本人有效劳动合同
4、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劳动仲裁部门裁定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决定等法律文书
用人单位持《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及相关补缴证明材料到市、区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注意: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办理补缴1年以上的,需到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办基金统筹处审核确认。补缴审核确认后,可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3楼
联系电话:0532-8591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