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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英文名: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 简称:“中石大”,“石大”,“中国石油大学” 所在地:青岛 类型: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理工类/研/211

211工程教育部直属院校卓越计划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招生章程2019-06-0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章程》,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普通全日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的学校。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委员会是本科招生的咨询和监督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各部门、院部参与招生工作,并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六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学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组织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8.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10.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第七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办组织、监督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十条 录取原则1.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2.对进档考生, 按照“分数优先、专业级差”方式安排录取专业,第1、2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3分,第2、3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2分,其他专业志愿间无专业级差分。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该批次投档中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3.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及以上等级。对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实行专业级差的办法(按录取原则第2条执行),当高考成绩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A+A+、A+A、AA、A+B+、A+B、AB+、AB依次录取。4.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与学校向相关省市报送并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浙江省以各专业为投档单位、上海市以各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开展投档录取。5.当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理科综合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文科综合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6.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外语语种为英语,对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7.录取时,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8.学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9.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第四章 收费和资助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改革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依据学分制收费办法收缴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总额。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新标准执行。第十三条 住宿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000元。第十四条 学校构建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医疗保险组成的“九位一体”的综合性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学生安心完成学业。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六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与培养,考生按照专业大类填报高考志愿。新生入学后,经过1-2学年(视所在大类有所不同)大类培养后,按照专业分流原则和学生意愿进行分流,进入专业培养;达到毕业与学位要求者,按所在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第十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upc.edu.cn/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6981305,86983086传真: 0532-8698130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2-86983322。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详情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章程》,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普通全日制、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的学校。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委员会是本科招生的咨询和监督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各部门、院部参与招生工作,并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六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学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组织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保障考试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被认定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及学校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8.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10.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第七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委组织、监督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十条 录取原则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2.对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安排录取专业。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该批次投档中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3.江苏省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及以上等级。对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按录取原则第2条执行),当高考成绩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A+A+、A+A、AA、A+B+、A+B、AB+、AB依次录取。4.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与学校向相关省市报送并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根据改革省市要求以各专业为投档单位或以各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开展投档录取。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外语语种为英语,对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6.录取时,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7.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8.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第四章 收费和资助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改革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依据学分制收费办法收缴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发改委规定的学费总额。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批准的新标准执行。第十三条 住宿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000元,住宿标准如有调整,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第十四条 学校构建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医疗保险组成的“九位一体”的综合性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学生安心完成学业。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六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与培养,考生按照专业大类填报高考志愿。新生入学后,经过1-2学年(视所在大类有所不同)大类培养后,按照专业分流原则和学生意愿进行分流,进入专业培养;达到毕业与学位要求者,按所在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第十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upc.edu.cn/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6983086传真:0532-8698130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2-86983322。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详情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7-03-22
中国石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高校。为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及计划男子排球、女子排球、男子篮球、乒乓球、田径,共计48人。项目招生计划(人)位置和小项男子排球0-6主攻、副攻、接应、自由人、二传女子排球0-6主攻、副攻、接应、自由人、二传男子篮球0-5前锋、中锋、后卫乒乓球0-16男、女田径0-15男子: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全能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女子: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全能800米、1500米、3000米、10000米注:根据生源情况,各项目招生计划数可适当调整。二、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考生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项目与报考我校项目一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者。三、报名和初审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8:00--3月15日17:002.报名程序。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点击“注册帐号”(如有账号无需再次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在“填报个人信息”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志愿管理”页面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完成后下载申请表,由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时,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附加材料”中:(1)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页面;(2)《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扫描件;(3)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只需扫描内容页);(4)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运动技术等级公示结果的截图;(5)近三年比赛最好成绩证书扫描件、取得最好成绩时的秩序册和成绩册扫描件(只需扫描封面、目录及考生内容页);3.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报送材料进行初审,从中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考生到我校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并于2017年3月25日之前在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参加体育专项测试考生名单。四、现场报到1.报到时间。(1)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文化课考试(以下简称“单招”)的运动员(含)以上考生, 2017年3月30日(下午2:00—5:30)报到;(2)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 2017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报到。2.报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体育馆3.报到时考生须带材料。考生报到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一律无效)、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近三年比赛最好成绩证书原件以及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学校将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以上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育专项测试。4.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必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5.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须购买测试期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须提交保险单据凭证,否则不能参加测试。如果考生在来我校参加测试途中或在我校测试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情况,考生需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找保险公司办理保险金给付等事项。五、交费考生须在报到时交纳报名考试费,交费标准分为以下两种:1.参加单招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每人270元(含学校文化课摸底考费120元)。2.二级或非单招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每人150元。六、考核工作1.文化课摸底考试。单招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须于3月31日(周五)上午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摸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共3科,考试安排见准考证。2.体育专项测试。全部考生于4月1日(周六)根据各项目测试安排(报到时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如下:(1)排球:a.比赛综合测评;b.助跑摸高,半米字移动(自由人)。(2)乒乓球:比赛。(3)篮球:a.比赛综合测评;b.三分线投篮(中锋为两分弧线);c.助跑摸高(中锋、前锋)、全场见线折返跑(后卫)。(4)田径:专项测试。注:如遇天气原因导致室外测试无法进行,田径项目测试时间顺延。3.成绩排名排球项目主攻、副攻、接应、二传、自由人位置的队员分别单独排列成绩;篮球项目前锋、中锋、后卫分别单独排列成绩;田径各单项分别单独排列成绩。七、确定入选名单我校将综合考虑各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和考生的发展潜力,按以下类型从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1.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摸底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等体育专业单独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者,按照拟录取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0%。2.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要求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3.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项目招生计划名额以内,按各省的录取时间顺序进行录取(同省考生按在我校的专项测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4.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 也可以选择文化课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该类考生必须参加有体育测试省份的专项测试且取得合格成绩,按以上第2、第3类二级运动员考生对待。5.以上拟录取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考生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6.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的本科招生网站公示7天,如无异议,我校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部门审核、认定。八、领导与监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工作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2-86983323九、特别提示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考生必须参加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2.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3.报考我校篮球项目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0周岁(即1997年1月1日后出生)且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4.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凡是获得单招资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必须于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十、联系方式1.招生办公室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532-86981305手机号:151942957832.体育教学部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32-86981987手机号:1358937147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2017年2月27日详情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2-27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一、招生项目及计划男子排球、女子排球、男子篮球、乒乓球、田径,共计划招收48人。项目招生计划(人)位置和小项男子排球0-6主攻、副攻、接应、自由人、二传女子排球0-6主攻、副攻、接应、自由人、二传男子篮球0-5前锋、中锋、后卫乒乓球0-16男、女田径0-15男子: 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链球、全能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女子: 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链球、全能800米、1500米、3000米、10000米注:根据生源情况,各项目招生计划数可适当调整。二、报名条件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发展潜力,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不含乒乓球)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全国比赛集体项目(不含乒乓球)前八名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者;3.乒乓球项目获团体比赛全国前六名者(团体比赛仅认可全国乒乓球俱乐部甲D以上比赛、全国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全运会)。三、测试安排(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8:00至2019年2月24日17:00。2.报名网址: http://zsbm.upc.edu.cn/点击“立即注册”(如有账号可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并按照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提交相应材料。3.报名流程(1)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照片等。(2)上传附加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的“上传附加材料”中完成,上传支撑材料清单如下: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页面;②《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扫描件;③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运动技术等级公示结果的截图;④近三年比赛最好成绩的秩序册扫描件(只需扫描封面、目录及考生内容页);⑤近三年比赛最好成绩册或获奖证书扫描件(只需扫描封面、目录及考生内容页);⑥集体项目高水平运动员主力上场队员证明(具体信息见附件)备注:④、⑤、⑥材料必须为同一比赛;为确保上传材料效果,建议扫描为图片格式再上传。(3)缴纳报名初审费。(4)上传报名表: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报名登记表》,并由学校审核签字、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后,上传报名登记表电子件(可通过拍照、扫描等,建议为图片格式,且个人资料、学校公章等信息须清晰可见)。4.报名上传申请材料均须考生自行预览确认,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无效。温馨提示: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报名情况概览”了解报名情况和进度。(二)初审1.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评议,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2.考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上传照片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等导致无法正常评审的,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初审资格。温馨提示:请考生报名时务必确认信息准确,并自行预览上传材料是否满足报名要求。(三)公布校测名单、打印准考证1.2019年3月1日左右,我校将通过本科招生网公布初审结果和参加校测考生的名单。2.初审合格并确认参加校测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四)现场报到1.报到时间:初审合格考生于2019年3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到学校报到。2.报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体育馆。3.报到时考生须带材料: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一律无效);②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③近三年比赛最好成绩的秩序册;④近三年比赛最好成绩的成绩册或成绩证书;⑤集体项目高水平运动员主力上场队员证明。学校将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③、④、⑤必须为同一比赛),以上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校考核。4.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必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5.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必须购买测试期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须提交保险单据凭证,否则不能参加测试。如果考生在来我校参加测试途中或在我校测试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情况,考生需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找保险公司办理保险金给付等事项。(五)校测校测包括文化课测试和体育专项测试两部分,且文化课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体育专项测试。1.文化课测试考生于2019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共3科),考试安排见准考证。备注:考试当日在本科招生网公布文化课测试合格名单。2.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测试合格考生于3月10日(星期天)根据各项目测试安排(报到时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内容如下:(1)男子排球:a.比赛综合测评;b.助跑摸高(非自由人),半米字移动(自由人)。(2)女子排球:a.比赛综合测评;b.助跑摸高;c. 半米字移动。(3)篮球:a.比赛综合测评;b.三分线投篮(中锋为两分弧线);c.助跑摸高(中锋、前锋)或全场见线折返跑(后卫)。(4)乒乓球:分单考组和统考组两个组别分别进行比赛,其中一级(含)以上运动级别考生可选择报考任一组别进行专项测试,但不得兼报;二级运动员只可选择统考组(比赛用球为红双喜赛顶D40+三星白色用球)。(5)田径:专项测试。备注:如遇天气原因导致室外测试无法进行,田径项目测试时间顺延。3.体育专项成绩排名排球项目按主攻、副攻、接应、自由人、二传位置分别单独排列成绩;篮球项目按前锋、中锋、后卫位置分别单独排列成绩;乒乓球项目按单考组和统考组分别单独排名;田径各单项分别单独排列成绩。四、缴费考生须在报名时缴纳报名初审费120元;初审合格并参加校测者须再缴纳测试费40元(注: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按教育部最新精神为准,若有变更,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并查看最新缴费说明)。五、确定入选名单我校将综合考虑各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和考生的发展潜力,按以下类型从学校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1.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单考考生,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者,按照拟录取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0%。2.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统考考生,其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要求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该类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3.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统考考生,其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项目招生计划名额以内,按各省的录取时间顺序进行录取(同省考生按在我校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4.参加统考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按以上第2、第3类二级运动员考生对待。5.以上拟录取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考生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6.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的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如无异议,我校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部门审核、认定。六、录取原则1.我校将优先保证一级单考资格和二本线65%资格考生的录取;享受达到当地相应科类二本线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各项目招生计划名额以内,按各省的录取时间顺序进行录取,同省考生按在我校的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专项测试成绩相同者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2.获得一级单考资格的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方能取得我校录取资格。七、领导与监督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2.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加强信息公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过程将全程录像,参加校测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网上公示。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和申诉。监督电话:0532-86983322。八、特别提示1.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考生必须参加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4.报考我校篮球项目的考生要求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5.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凡是获得单招资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并按要求参加文化课考试。九、其他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真实准确的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若发现报名考生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一经核实,均认定该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2019年所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测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已入选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资格者将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2.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本次招生选拔考试有关的培训或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3.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2019年相关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十、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6981305,19863757305,联系人:薛老师体育教学部电话:0532-86981987,19863757307,联系人:王老师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程老师,15901342499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upc.edu.cn/微信公众号:中石大本科招生E-mail:zhaosheng@upc.edu.cn----  点击下载:中国石油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主力上场队员证明.docx详情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17-04-17
中国石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高校,是教育部和五大能源企业集团公司、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招生计划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招收100名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二、报名条件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年级总成绩排名均位于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年级前10%或省级示范性高中年级前5%或市级及以下级别示范性高中年级前3%。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只允许考生报考1所高校。三、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4月18 日8:00至4月30日24:00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考生如有校级以上获奖及其他成果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且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报名系统。考生不需要邮寄纸质报名材料。2.审定初选考生名单: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按评审成绩择优确定初选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审定后,5月1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upc.edu.cn/)上公示。3.审核考生资格:5月15日前省招办完成对初选考生名单报名资格的审核。4.确定入选考生名单:5月20日学校从阳光高考平台下载经省招办审核的、公示期无异议的初选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一周,如公示期间无异议,即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四、录取办法学校根据入选考生的来源省份、人数、结合考生报名时所填的专业志愿,在相应的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标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期间,根据我校在各省高校专项计划完成情况,学校在省份之间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录取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高校专项分省计划录满为止,但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2017年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等级。五、专业安排学校综合考虑考生报名时所填的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其报考专业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六、领导和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负责对高校专项录取招生考试工作领导,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高校专项录取招生考试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向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申诉。监督电话:0532--86983322七、联系方式电话:0532—86981305、86983085、86983086 手机:15194295783传真:0532—86981305微信公众号:中石大本科招生Email:upzsb@upc.edu.cn附件: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一览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2017年4月14日附件: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一览表序号专业 代码专业名称招生科类学制选考科目1081403资源勘查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2081201测绘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地理3070504地理信息科学理工四地理4070801地球物理学理工四物理5081502石油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6081901船舶与海洋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7081506海洋油气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8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理工四化学908020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理工四物理10070302应用化学理工四化学11082502环境工程理工四化学12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工四物理13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14080801自动化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15080701电子信息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16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17081504油气储运工程理工四物理18081001土木工程理工四物理19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理工四物理20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四物理21080703通信工程理工四物理22120103工程管理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23120203会计学理工四物理 或 历史24120204财务管理理工四物理 或 历史25080402材料物理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26080403材料化学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备注:选考科目仅作为上海、浙江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参考。详情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18-03-30
中国石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高校,是教育部和五大能源企业集团公司、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2018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招生计划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以下高中招收100名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注:具体实施区域及报名资格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确定。二、报名条件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有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考生。三、报名及选拔安排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填完后确认志愿,其中“报考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30日-4月10日。2.材料上传: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制成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需要上传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高校专项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名、中学逐页审核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2)学籍证明:证明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由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3)考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后上传,其他证明材料无效。(4)高中阶段获得相关学科的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体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其复印件由中学审核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中学须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逐项进行认真审核;报名材料中有需要填写的相关意见、校长签字、盖章等内容均不能空缺。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不需要邮寄纸质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无效。3.考生资格审核:4月底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4.入选资格确定:经生源所在省(区、市)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5月底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考生即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四、录取办法1.学校根据入选考生的来源省份、人数、结合考生报名时所填的专业志愿,在相应的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标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期间,根据我校在各省高校专项计划完成情况,学校在省份之间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2.录取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到高校专项分省计划录满为止,但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考生高考总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等级。3.学校综合考虑考生报名时所填的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其报考专业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五、学生资助体系学校构建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医疗保险组成的“九位一体”的综合性学生资助体系,可以确保“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学生安心完成学业。六、领导和监督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2.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加强信息公开。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关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和申诉。监督电话:0532-86983322七、其他1.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真实准确的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若发现报名考生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一经核实,均认定该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测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已入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者将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八、联系方式电话:0532-86983086/15194295783传真:0532-86981305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upc.edu.cn/微信公众号:中石大本科招生E-mail:upzsb@upc.edu.cn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2018年3月30日附件: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一览表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科类学制选考科目1081403资源勘查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2081201测绘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地理3070504地理信息科学理工四地理4070801地球物理学理工四物理5081502石油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6081901船舶与海洋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7081506海洋油气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8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理工四化学908020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理工四物理10070302应用化学理工四化学11082502环境工程理工四化学12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工四物理13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14080801自动化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15080701电子信息工程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16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17081504油气储运工程理工四物理18081001土木工程理工四物理19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理工四物理20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四物理21080703通信工程理工四物理22120103工程管理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23120203会计学理工四物理 或 历史24120204财务管理理工四物理 或 历史25080402材料物理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26080403材料化学理工四物理 或 化学备注:选考科目仅作为上海、浙江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参考。详情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组、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委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各教学院部的负责人、教务处等相关部处的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成立本科招生工作组,负责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宣传、录取、特殊类招生考试等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咨询的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监察处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按专业级差的方法对进档考生安排录取专业,第1、2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3分,第2、3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2分,其它专业志愿间无专业级差分。    3.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及以上等级,报考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及以上等级。对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实行专业级差的办法(按录取原则第2条执行),当高考成绩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A+A+、A+A、AA、A+B+、A+B、AB+、AB依次录取。       4.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至少有一门相匹配。浙江省以各专业为投档单位、上海市以各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开展投档录取。    5. 当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综合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6.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外语语种为英语,对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7.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8. 录取时,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9. 我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10.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upc.edu.cn    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6981305,86983085 传真: 0532-86981305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2-86983322。    第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青岛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
  • 电话:
    %u0030%u0035%u0033%u0032-%u0038%u0036%u0039%u0038%u0033%u0030%u0038%u0035 %u0038%u0036%u0039%u0038%u0033%u0030%u0038%u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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